第49章 英雄不應被詆毀和辜負
美警:洛城鏢客,美式居合 作者:田甲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警員馬修,你是否承認在廢車場行動中,未按照規定呼叫支援,未及時通過電台更新現場情況,未通過電台請示指揮中心,通過個人主觀判斷採取行動?」
實時更新,請訪問st??o9
「我承認。」
「警員馬修,你是否承認在廢車場行動中,未明確示警即開槍,僅播放了一段……嗯……錄音機播報?」
「我承認。」
「警員馬修,你是否承認在廢車場行動中,存在首發瞄準嫌犯頭部、對倒地嫌犯進行補槍的過度使用武力行為?」
「我承認。」
旁聽席傳來輕微的喧譁,雖然是內部調查,但大多數的問詢會、聽證會,警員都是先一口否認,再慢慢闡述藉口、理由,沒見過開場第一個問題直接就認了的,還一連認了三個!
最安靜最淡定的反倒是當事人馬修。
他不屑於推脫、否認,像個正客一樣狡辯;幹了就是幹了,沒幹的誰也別想栽贓!
他不迂腐,會合理地利用法律和規則的漏洞,因為那些正客和有錢人比他更過分,唯有如此才能對付他們,但他不會墮落成那些渣滓的模樣!
馬修的承認,反倒把內務部特雷弗整不會了,提前準備的質證材料接不上詞啊!
特雷弗警監卡殼了半晌,才憋出一句:「你沒有什麽需要闡述的嗎?」
「行為我都承認,但是我不認為我違反了規定。」馬修不疾不徐,侃侃而談,「我隻強調兩條原則,『即時致命威脅』和『動態威脅情境』。
「我擊斃了十四個,所以我是屠殺者嗎?
「諸位,你們有沒有想過,麵對二十多個荷槍實彈的d販是個什麽場麵?
「在我的抵近偵察階段,我看到了多支m16a1自動步槍、一挺m60e3通用機槍,並且懷疑還有一支狙擊步槍監控著場地,事後證明,那是一支m24sws狙擊步槍。
「同時,現場的貨車中,可以合理推斷,其中載有大量自動武器,麵對這種火力,隻有一支步槍、一支霰彈槍、一支手槍的我,竟然會被認為動用了過度武力嗎?
「我想問問,你們打算怎麽辦?
「被機槍和狙擊槍指著的情況下,高聲喊出pd,you are surrounded!put your weapon down.put your hands behind your back and lie down!』(你們被包圍了!放下武器,把你們的雙手放在背後,躺在地上),嗯?」
馬修麵帶微笑,活靈活現地演繹著,引得旁聽席上陣陣輕笑。
馬修頓了頓,等諸人消化一下,設身處地地想像一下那個場麵,才繼續說道:「在座不少都擔任過現場指揮官,請問,給各位足夠的警力,把d排(swat特警)也拉上,你們準備怎麽解決這個現場?
「強攻?和配備了自動武器、通用機槍的d販來一場酣暢淋漓的槍戰?
「還是放棄,在國民警衛隊嘲諷的目光中,請求支援?
「或是幹脆任他們離開,隻在尾巴後麵抓幾條雜魚,放任大批自動武器流入洛杉磯,最後隻能和期待著我們保衛的市民們聳聳肩說一聲『抱歉,我盡力了』?」
旁聽席的笑聲消失了pd內部或許有著種種問題,但大多數警察還是有正義感和廉恥心的。
可能有的人經不起稱量,敗給了自身的欲望,但也有很多人是相信正義的。
一直默默記錄的委員會秘書,忽然抬頭看了馬修一眼,目光中若有所思。
特雷弗警監敲敲桌子:「馬修警官,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你違規執法的問題,煽動情緒並不會減輕你的責任。」
馬修比了個「ok」,保持微笑:「馬上就要說到『違規』了。我剛才說了這麽多,其實隻想說明一點:我確實通過個人主觀判斷採取了行動,但這個判斷是最優選擇。
「最終的結局也證明了我的主觀判斷的正確性。
「如果你們理解了這一點,就應該理解,我無法更新現場,無法請示指揮中心,都是因為現場條件所限的臨機處置。
「在麵對著機槍和狙擊槍威脅的情況下,我不可能採取任何增加暴露風險的行為;當我與匪徒正麵交火後,更沒有時間抓著電台,請示上級!
「超過二十名荷槍實彈的匪徒,大量的自動武器、機槍、狙擊槍,現場條件完全符合『武力升級條件』。
「我和正常武力升級情況的最大區別是——我用錄音機替代了我的嘴。who care?區別在哪?區別在,我探出腦袋高聲喊話,被爆掉的不是那個座椅,而是我的腦袋嗎?
「甚至在這樣極端的情況下,我都想盡辦法完成警示程序,我不明白,這有什麽可質疑的?
「另外,我希望澄清一點。審查委員會總是強調『我的主觀判斷』,但是根據《格雷厄姆訴康納案》判例,最高法院判決,警員在『有合理根據認定嫌疑人對警員或他人產生致命或重傷威脅時』,可以使用致命武力,明確示警並非動用致命武力必要條件。
「判例始終強調的是『客觀合理性』,我的行動既客觀,又合理,不僅符合判例、符合聯邦法律,同時也符合《加州警用武器管理條例》、符合pd行動指南》,等一切你們能夠找到的法律。」
馬修一直麵帶微笑,以一種淡淡的戲謔口吻完成了陳述,到了最後,他緩緩起身,挺直的腰背仿佛神祇的雕塑,沐浴著晨光的臉龐充滿神性和莊嚴:
「你們不能因為我活著,匪徒死了,而認為責任在我。各位問問自己,和我換位而處,能不能從那片戰場活下來。
「我能活下來,僅僅是因為我夠強,而不是因為我違規執法!」
他麵色肅穆,指向窗外紀念碑的方向,聲音振聾發聵:「英雄不應被詆毀和辜負。」
會議室中一片寂靜。
啪!啪!啪!
馬庫斯旁若無人鼓起了掌。
他是在場所有人中級別最低的,沒有之一,要不是直接和本案相關,根本沒有旁聽資格。
但是那又怎麽了?
他就是想股掌!他沒有站起來歡呼,就已經是很守紀律了。
越來越多的掌聲漸次響起,都是執法人員,多數都在一線待過,他們雖然不曾遇到馬修這麽極端的情況,卻也在從警生涯中麵對過無數次詰難。
不去共情馬修,難道共情內務部和地檢署嗎?
特雷弗把鋼筆一扔,撓撓頭頂不多的幾根頭發,有一種想要放棄投降,當場宣布馬修一切執法行為合法的衝動。
這怎麽打呀?
情緒到位,法理清晰,形象氣質俱佳,踏馬還帶著一絲反抗不公的悲劇英雄氣質,西大人可是最吃這個調調,沒見旁聽席的小姑娘都聽得熱淚盈眶了嗎!
你踏馬怎麽不去選總統!
明明是因為事關重大啟動的正常調查程序,卻讓特雷弗感覺自己像迫害英雄的小人。
然而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特雷弗警監硬著頭皮繼續:
「馬修警官,請不要激動,我們也是按照程序合理質詢,並沒有誣陷你的意思。
「下麵請出證人,廢車場行動當天目擊者,宣誓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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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馬修,你是否承認在廢車場行動中,未明確示警即開槍,僅播放了一段……嗯……錄音機播報?」
「我承認。」
「警員馬修,你是否承認在廢車場行動中,存在首發瞄準嫌犯頭部、對倒地嫌犯進行補槍的過度使用武力行為?」
「我承認。」
旁聽席傳來輕微的喧譁,雖然是內部調查,但大多數的問詢會、聽證會,警員都是先一口否認,再慢慢闡述藉口、理由,沒見過開場第一個問題直接就認了的,還一連認了三個!
最安靜最淡定的反倒是當事人馬修。
他不屑於推脫、否認,像個正客一樣狡辯;幹了就是幹了,沒幹的誰也別想栽贓!
他不迂腐,會合理地利用法律和規則的漏洞,因為那些正客和有錢人比他更過分,唯有如此才能對付他們,但他不會墮落成那些渣滓的模樣!
馬修的承認,反倒把內務部特雷弗整不會了,提前準備的質證材料接不上詞啊!
特雷弗警監卡殼了半晌,才憋出一句:「你沒有什麽需要闡述的嗎?」
「行為我都承認,但是我不認為我違反了規定。」馬修不疾不徐,侃侃而談,「我隻強調兩條原則,『即時致命威脅』和『動態威脅情境』。
「我擊斃了十四個,所以我是屠殺者嗎?
「諸位,你們有沒有想過,麵對二十多個荷槍實彈的d販是個什麽場麵?
「在我的抵近偵察階段,我看到了多支m16a1自動步槍、一挺m60e3通用機槍,並且懷疑還有一支狙擊步槍監控著場地,事後證明,那是一支m24sws狙擊步槍。
「同時,現場的貨車中,可以合理推斷,其中載有大量自動武器,麵對這種火力,隻有一支步槍、一支霰彈槍、一支手槍的我,竟然會被認為動用了過度武力嗎?
「我想問問,你們打算怎麽辦?
「被機槍和狙擊槍指著的情況下,高聲喊出pd,you are surrounded!put your weapon down.put your hands behind your back and lie down!』(你們被包圍了!放下武器,把你們的雙手放在背後,躺在地上),嗯?」
馬修麵帶微笑,活靈活現地演繹著,引得旁聽席上陣陣輕笑。
馬修頓了頓,等諸人消化一下,設身處地地想像一下那個場麵,才繼續說道:「在座不少都擔任過現場指揮官,請問,給各位足夠的警力,把d排(swat特警)也拉上,你們準備怎麽解決這個現場?
「強攻?和配備了自動武器、通用機槍的d販來一場酣暢淋漓的槍戰?
「還是放棄,在國民警衛隊嘲諷的目光中,請求支援?
「或是幹脆任他們離開,隻在尾巴後麵抓幾條雜魚,放任大批自動武器流入洛杉磯,最後隻能和期待著我們保衛的市民們聳聳肩說一聲『抱歉,我盡力了』?」
旁聽席的笑聲消失了pd內部或許有著種種問題,但大多數警察還是有正義感和廉恥心的。
可能有的人經不起稱量,敗給了自身的欲望,但也有很多人是相信正義的。
一直默默記錄的委員會秘書,忽然抬頭看了馬修一眼,目光中若有所思。
特雷弗警監敲敲桌子:「馬修警官,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你違規執法的問題,煽動情緒並不會減輕你的責任。」
馬修比了個「ok」,保持微笑:「馬上就要說到『違規』了。我剛才說了這麽多,其實隻想說明一點:我確實通過個人主觀判斷採取了行動,但這個判斷是最優選擇。
「最終的結局也證明了我的主觀判斷的正確性。
「如果你們理解了這一點,就應該理解,我無法更新現場,無法請示指揮中心,都是因為現場條件所限的臨機處置。
「在麵對著機槍和狙擊槍威脅的情況下,我不可能採取任何增加暴露風險的行為;當我與匪徒正麵交火後,更沒有時間抓著電台,請示上級!
「超過二十名荷槍實彈的匪徒,大量的自動武器、機槍、狙擊槍,現場條件完全符合『武力升級條件』。
「我和正常武力升級情況的最大區別是——我用錄音機替代了我的嘴。who care?區別在哪?區別在,我探出腦袋高聲喊話,被爆掉的不是那個座椅,而是我的腦袋嗎?
「甚至在這樣極端的情況下,我都想盡辦法完成警示程序,我不明白,這有什麽可質疑的?
「另外,我希望澄清一點。審查委員會總是強調『我的主觀判斷』,但是根據《格雷厄姆訴康納案》判例,最高法院判決,警員在『有合理根據認定嫌疑人對警員或他人產生致命或重傷威脅時』,可以使用致命武力,明確示警並非動用致命武力必要條件。
「判例始終強調的是『客觀合理性』,我的行動既客觀,又合理,不僅符合判例、符合聯邦法律,同時也符合《加州警用武器管理條例》、符合pd行動指南》,等一切你們能夠找到的法律。」
馬修一直麵帶微笑,以一種淡淡的戲謔口吻完成了陳述,到了最後,他緩緩起身,挺直的腰背仿佛神祇的雕塑,沐浴著晨光的臉龐充滿神性和莊嚴:
「你們不能因為我活著,匪徒死了,而認為責任在我。各位問問自己,和我換位而處,能不能從那片戰場活下來。
「我能活下來,僅僅是因為我夠強,而不是因為我違規執法!」
他麵色肅穆,指向窗外紀念碑的方向,聲音振聾發聵:「英雄不應被詆毀和辜負。」
會議室中一片寂靜。
啪!啪!啪!
馬庫斯旁若無人鼓起了掌。
他是在場所有人中級別最低的,沒有之一,要不是直接和本案相關,根本沒有旁聽資格。
但是那又怎麽了?
他就是想股掌!他沒有站起來歡呼,就已經是很守紀律了。
越來越多的掌聲漸次響起,都是執法人員,多數都在一線待過,他們雖然不曾遇到馬修這麽極端的情況,卻也在從警生涯中麵對過無數次詰難。
不去共情馬修,難道共情內務部和地檢署嗎?
特雷弗把鋼筆一扔,撓撓頭頂不多的幾根頭發,有一種想要放棄投降,當場宣布馬修一切執法行為合法的衝動。
這怎麽打呀?
情緒到位,法理清晰,形象氣質俱佳,踏馬還帶著一絲反抗不公的悲劇英雄氣質,西大人可是最吃這個調調,沒見旁聽席的小姑娘都聽得熱淚盈眶了嗎!
你踏馬怎麽不去選總統!
明明是因為事關重大啟動的正常調查程序,卻讓特雷弗感覺自己像迫害英雄的小人。
然而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特雷弗警監硬著頭皮繼續:
「馬修警官,請不要激動,我們也是按照程序合理質詢,並沒有誣陷你的意思。
「下麵請出證人,廢車場行動當天目擊者,宣誓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