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
開放分類:經濟、稅收、法律、財政、稅法
稅法是當今世界各國法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稅收征管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是稅收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稅法原理》課程的設計旨在通過有限的教學空間與時間,使學生在掌握有關稅法基本理論範疇的基礎上,重點學習和掌握與現實聯係的稅法基本製度。因此,本課程的教育目標是:了解稅法基本理論;重點掌握稅收實體、征管法律製度基本知識,使學生初步掌握稅收的分析能力與計算能力。
一、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
黨的**提出了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對於全麵建設小康社會至關重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是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杆。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增長和新稅製的確立,我國依法治稅力度不斷加大,取得了顯著成績,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新形勢下,加強稅法宣傳,推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有利於保持穩定的財政增收,保障籌集經濟建設所需要的大量資金,為我國經濟建設注入新的推動力,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提高稅收行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動全社會的依法治理,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有利於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在全社會營造遵紀守法、明禮誠信的良好氛圍,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麵建設小康社會。
二、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黨的**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我們黨今後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這是一個曆史性的決策,也是曆史性的貢獻。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體現。國家稅收的本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通過采取重稅、輕稅或適度征稅等方式,影響和改變不同地區以及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收入分配,有效地促進社會公平分配,減輕和抑製收入的兩極分化,緩解因收入懸殊而帶來的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地區、城鄉、行業之間的協調發展和社會的全麵進步,從而促進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發展,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建設社會誠信體係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以誠信為基礎的法治經濟。稅收法律的製定和完善,是市場經濟法律體係日益完善的重要體現。今年我們要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著重做好三方麵的工作。
一是開展多種形式的稅法宣傳活動,在全社會樹立依法誠信納稅的觀念。目前一些企業和個人依法納稅的意識淡薄,對偷漏騙稅行為的違法性質認識不足。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在全體公民中培養自覺納稅的法律意識,促進公民遵紀守法,主動納稅,同時懂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涉稅糾紛和爭議,主動抵製偷漏騙稅等違法行為,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
二是要不斷加強稅收征管人員依法征稅的法製觀念。應加強對稅收征管人員的法製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稅收征管人員樹立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的觀念,保證實現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同時切實增強服務意識,自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依法規範稅收運行的各個環節,將各項稅收工作納入法製化軌道。
三是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稅。我們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四五”普法規劃中提出的從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努力促進依法治稅,做到稅收法律法規統一,稅收製度健全完善;應稅企業、個人及社會團體熟悉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自覺依法誠信納稅;稅收執法人員正確適用稅收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公開、公平地依法征稅;依法懲處觸犯稅法、偷逃騙稅的不法行為,保證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在全社會營造一個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為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全麵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稅法是國家理發機關頒布的征稅人與納稅人應當遵循的稅收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是國家向納稅人征稅和納稅人向國家納稅的法律規範,納稅人和征稅人都必須遵守,違法者要受到法律的製裁,這是稅收強製性的具體表現。從原則上說,任何稅收都要經過立法機關批準以後才能公布施行。有些稅法屬於試行階段,也可以以法規的形式發布施行,這種法規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稅法的基本要素包括:稅種、征稅對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稅收加征、減稅、免稅、起征點、免征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收法律責任等。
稅法是國家製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麵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國家及納稅人依法征稅、依法納稅的行為準則,其目的是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稅法與稅收密不可分,稅法是稅收的法律表現形式,稅收則是稅法所確定的具體內容。因此,了解稅收的本質與特征是非常必要的。稅收實質是國家為了行使其職能,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它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一是強製性。主要是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規等形式對征收捐稅加以規定,並依照法律強製征稅。
二是無償性。主要指國家征稅後,稅款即成為財政收入,不再歸還納稅人,也不支付任何報酬。
三是固定性。主要指在征稅之前,以法的形式預先規定了課稅對象、課稅額度和課稅方法等。
因此,稅法就是國家憑借其權力,利用稅收工具的強製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征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稅法是國家理發機關頒布的征稅人與納稅人應當遵循的稅收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是國家向納稅人征稅和納稅人向國家納稅的法律規範,納稅人和征稅人都必須遵守,違法者要受到法律的製裁,這是稅收強製性的具體表現。從原則上說,任何稅收都要經過立法機關批準以後才能公布施行。有些稅法屬於試行階段,也可以以法規的形式發布施行,這種法規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稅法的基本要素包括:稅種、征稅對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稅收加征、減稅、免稅、起征點、免征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收法律責任等。
根據我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有權製定稅法或者稅收政策的國家機關主要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等。
一、稅收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或者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二、有關稅收的行政法規由國務院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等。
三、有關稅收的部門規章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等部門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理實施細則》、《稅務行政複議規則(試行)》。其中,有些重要規章要經過國務院批準以後發布,如《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征稅辦法》。
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某些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按照規定製定某些地方性的稅收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某些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製定稅收規章。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實行獨立的稅收製度,中央政府不在這兩個特別行政區征稅。
開放分類:經濟、稅收、法律、財政、稅法
稅法是當今世界各國法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稅收征管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是稅收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稅法原理》課程的設計旨在通過有限的教學空間與時間,使學生在掌握有關稅法基本理論範疇的基礎上,重點學習和掌握與現實聯係的稅法基本製度。因此,本課程的教育目標是:了解稅法基本理論;重點掌握稅收實體、征管法律製度基本知識,使學生初步掌握稅收的分析能力與計算能力。
一、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
黨的**提出了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對於全麵建設小康社會至關重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是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杆。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增長和新稅製的確立,我國依法治稅力度不斷加大,取得了顯著成績,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新形勢下,加強稅法宣傳,推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有利於保持穩定的財政增收,保障籌集經濟建設所需要的大量資金,為我國經濟建設注入新的推動力,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提高稅收行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動全社會的依法治理,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有利於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在全社會營造遵紀守法、明禮誠信的良好氛圍,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麵建設小康社會。
二、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黨的**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我們黨今後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這是一個曆史性的決策,也是曆史性的貢獻。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體現。國家稅收的本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通過采取重稅、輕稅或適度征稅等方式,影響和改變不同地區以及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收入分配,有效地促進社會公平分配,減輕和抑製收入的兩極分化,緩解因收入懸殊而帶來的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地區、城鄉、行業之間的協調發展和社會的全麵進步,從而促進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發展,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稅法宣傳,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是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建設社會誠信體係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以誠信為基礎的法治經濟。稅收法律的製定和完善,是市場經濟法律體係日益完善的重要體現。今年我們要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著重做好三方麵的工作。
一是開展多種形式的稅法宣傳活動,在全社會樹立依法誠信納稅的觀念。目前一些企業和個人依法納稅的意識淡薄,對偷漏騙稅行為的違法性質認識不足。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在全體公民中培養自覺納稅的法律意識,促進公民遵紀守法,主動納稅,同時懂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涉稅糾紛和爭議,主動抵製偷漏騙稅等違法行為,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
二是要不斷加強稅收征管人員依法征稅的法製觀念。應加強對稅收征管人員的法製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稅收征管人員樹立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的觀念,保證實現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同時切實增強服務意識,自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依法規範稅收運行的各個環節,將各項稅收工作納入法製化軌道。
三是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稅。我們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四五”普法規劃中提出的從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努力促進依法治稅,做到稅收法律法規統一,稅收製度健全完善;應稅企業、個人及社會團體熟悉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自覺依法誠信納稅;稅收執法人員正確適用稅收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公開、公平地依法征稅;依法懲處觸犯稅法、偷逃騙稅的不法行為,保證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在全社會營造一個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為促進依法治稅和誠信納稅,全麵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稅法是國家理發機關頒布的征稅人與納稅人應當遵循的稅收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是國家向納稅人征稅和納稅人向國家納稅的法律規範,納稅人和征稅人都必須遵守,違法者要受到法律的製裁,這是稅收強製性的具體表現。從原則上說,任何稅收都要經過立法機關批準以後才能公布施行。有些稅法屬於試行階段,也可以以法規的形式發布施行,這種法規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稅法的基本要素包括:稅種、征稅對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稅收加征、減稅、免稅、起征點、免征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收法律責任等。
稅法是國家製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麵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國家及納稅人依法征稅、依法納稅的行為準則,其目的是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稅法與稅收密不可分,稅法是稅收的法律表現形式,稅收則是稅法所確定的具體內容。因此,了解稅收的本質與特征是非常必要的。稅收實質是國家為了行使其職能,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它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一是強製性。主要是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規等形式對征收捐稅加以規定,並依照法律強製征稅。
二是無償性。主要指國家征稅後,稅款即成為財政收入,不再歸還納稅人,也不支付任何報酬。
三是固定性。主要指在征稅之前,以法的形式預先規定了課稅對象、課稅額度和課稅方法等。
因此,稅法就是國家憑借其權力,利用稅收工具的強製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征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稅法是國家理發機關頒布的征稅人與納稅人應當遵循的稅收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是國家向納稅人征稅和納稅人向國家納稅的法律規範,納稅人和征稅人都必須遵守,違法者要受到法律的製裁,這是稅收強製性的具體表現。從原則上說,任何稅收都要經過立法機關批準以後才能公布施行。有些稅法屬於試行階段,也可以以法規的形式發布施行,這種法規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稅法的基本要素包括:稅種、征稅對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稅收加征、減稅、免稅、起征點、免征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收法律責任等。
根據我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有權製定稅法或者稅收政策的國家機關主要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等。
一、稅收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或者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二、有關稅收的行政法規由國務院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等。
三、有關稅收的部門規章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等部門製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理實施細則》、《稅務行政複議規則(試行)》。其中,有些重要規章要經過國務院批準以後發布,如《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征稅辦法》。
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某些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按照規定製定某些地方性的稅收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某些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製定稅收規章。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實行獨立的稅收製度,中央政府不在這兩個特別行政區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