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黨製多黨製


    多黨製是指在一個國家中,通常由不確定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政黨聯合執政的政治製度。多黨製國家中也有一個政黨控製多數議席而單獨組閣的情況,但那隻是一種特殊情況。多黨製起源於法國。1789年法國大革命後,有30多個政治派別在活動,並且參加了當時國民議會的選舉。這些派別勢均力敵,沒有一個派別能夠左右政局,取得穩定的多數。各個派別未了爭取議會多數上台執政,便組成聯盟參加競選。1875年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通過以後,法國正式確立多黨製的政黨製度。隨著議會製度在歐洲大陸的推行和發展,德國、意大利、愛爾蘭、比利時、盧森堡、荷蘭、丹麥、希臘等國也實行了多黨製。多黨製在歐洲大陸國家興起的主要原因是:這些國家社會結構比較複雜,存在多元的利益,思想和宗教,分別代表不同的政治主張,形成了多黨紛爭的局麵。同時在選舉製度上,這些國家普遍采用比例代表製和少數代表製,使一些小黨也能取得選票,爭得一定數量的議席,從而在議會選舉中難以形成取得絕對多數議席的大黨,這種選舉製度有利於鞏固多黨政治的局麵。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建立起多黨製。實行多黨製的國家雖然在法律上和製度上允許任何政黨都可以單獨或聯合參加競選,並在獲得議會多數席位情況下單獨或聯合執政,但實際上一個政黨單獨獲得議會多數席位而執政的情況極少。黨派聯盟是多黨製下常見的政黨參與競爭和執政的形式。由於各政黨代表的利益和政治主張不同,由黨派聯盟組成的政府不易穩定,往往使政權更迭頻繁。政治學家g.薩爾特利又把多黨製分為溫和的多黨製和極端的多黨製兩種形式。


    (1)溫和多黨製(限定多黨製),以德國、比利時、瑞典、盧森堡、丹麥、瑞士和荷蘭等國為典型,其特點是:政黨數量一般在3——5個,政黨間的意識形態距離較小,政黨間的相互作用基本上是“向心力竟爭”,允許出現聯合政權並且具有鼓勵聯合政權的政治結構,政局比較穩定。


    (2)極端多黨製(分極多黨製),以意大利、法國,德國,尤其是曆史上的魏瑪共和國和法蘭西第四共和國為代表,其特點是:政黨數量6——8個或更多,政黨間的意識形態距離較大,“政黨分散化”傾向嚴重,左翼和右翼存在著互不妥協的純綱領政黨。相互排他的在野黨勢力向執政黨挑戰,一個或幾個政黨占據著中間位置,展開多級競爭,向心力受阻,離心競爭盛行,政權交替頻繁。有機會掌握政權的大多是中右或中左勢力,部分政黨常常被排除在政權之外,因此存在著不負責任的在野黨,缺乏公平競爭。極端多黨製常常造成政局不穩,如1946年——195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11年半就更換了20屆政府,每屆政府執政時間不過半年,最短的僅僅隻有2天。意大利1945年到1979年34年中就更換了37屆政府,每屆政府執政平均不到一年。


    (3)一黨獨大製(一黨優勢製、一黨多元製)。一黨獨大製是多黨製中的一種特殊情況,即在一些國家中,進入議會的政黨不止一個,但政權卻長期為一個政黨壟斷。從理論上看,其他政黨都有執政的可能,但是實際上小黨處於劣勢,很難打破一黨獨占政權的局麵。過去政治學界一般把這種政黨製度視為多黨製的一種特殊情況。後來,有的政治學家提出,既然政治製度的劃分要把政黨的數目和掌權方式結合起來,那麽,執政黨長期隻有一個,就應當將其劃為一黨製。


    但近年來,不少國家獨大政黨壟斷政權的局麵已被打破。如日本自民黨連續單獨執政38年後(1955——1993)開始陷入困境。1992年自民黨發生政治醜聞:自民黨副總裁,竹下派領導人金丸信因收受佐川快件公司90億日元外加大量金條、股票和證件的巨額賄賂被捕入獄。群情激憤,自民黨的信譽直線下降,從而在日本引發“政治大地震”。日本國民的矛頭不僅指向自民黨的**,而是對準了舊的政治體製和政黨體製,政治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1993年6月,羽田派宣布脫離自民黨建立“新生黨”,另一些人又建立了“先驅新黨”,加上6個在野黨,組成8黨聯合陣營,使自民黨痛失政權,淪為在野黨。現在,日本的政黨格局仍然處在一個不斷分化組合的過程中,未來的發展趨勢還不明朗。既可能向英國式的兩黨製發展,又不可能像德國式的多黨製發展,但是可以斷定,自民黨一黨長期壟斷政權的局麵已是一去不複返了。


    又如2000年7月3日,墨西哥保守派“爭取變革聯盟”領導人比森特.福克斯在總統大選中一舉擊敗革命製度黨,取得了總統寶座,從而結束了革命製度黨在墨西哥一黨執政71年的曆史,使墨西哥的政黨格局發生了逆轉。


    現在世界上仍然維持一黨獨大製的國家主要有新加坡、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民族統一機構(巫統)在馬來西亞執政近50年,一直是馬來西亞政治係統中的老大,沒有任何政黨可以挑戰巫統一黨獨大的地位。但是,1999年11月全國大選之後,巫統流失向來支持它的馬來人選票,至少五層的馬來人選票轉而支持巫統的死對頭泛馬伊斯蘭黨,打破了巫統等於馬來人的政治神話。占大馬人口約六成的馬來人向來是巫統政治正當性的來源,1999年大選之後,巫統的政治正當性動搖,馬哈蒂爾的領導權受到威脅,黨外麵對聯合陣線的攻勢,黨內產生了很大的不滿。麵對內外的夾攻,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表示,希望通過修改黨章來克服巫統黨內盛行已久的貪汙問題,並防止黨內分裂,對外則重新調整麵對反對派的強烈攻勢。在2000年11月18日巫統的特別代表大會上,75歲的馬哈蒂爾總理在談到貪汙腐化問題時老淚縱橫,他的演講獲得了兩千多位代表起身熱烈鼓掌,眼淚政治的攻勢明顯奏效。


    (4)多黨製的特點


    第一,聯合執政。由於政黨眾多,選票分散,一黨往往難以單獨取得多數而執政。因此,各主要政黨往往在大選之前(法國)和大選之後(德國)組成黨派間的聯盟,來爭取選舉的勝利。


    第二,溫和多黨製政府穩定。傳統觀點認為多黨製政府往往不穩定,而實際上主要是分極多黨製國家的政府不穩定,如德國的魏瑪共和國、法國的第三、第四共和國和戰後的意大利等。而溫和多黨製國家的政府都比較穩定,如荷蘭、盧森堡、瑞典、瑞士、丹麥、德國、冰島等


    第三,選民的政治選擇更具有意義。因為兩黨製的黨綱往往向中間溫和方向靠攏,因而兩黨的政綱往往非常接近,公民的投票就會因兩黨之間相互雷同的方案所破壞,而失去政治選擇的意義,而多黨製可以有效地避免這種缺陷。


    第四,政黨對政府的控製力相對較弱。由於政府往往由幾個政黨聯合組成,這些政黨代表的利益又不盡相同,因此,任何政黨都不可能把自己的意誌完全貫穿到政府行為中去,政府的政策往往是各黨派調和、妥協的結果。使執政呈現兩個特點:一方麵,政策體現了各種意見的綜合性,能代表較多人的願望,因而其中的民主成份比兩黨製和一黨製更多;另一方麵,任何政策都不能由一黨決定,都要由各執政黨協商,因而決策的時間較長,效率相對較低。


    第五,小黨能量不可小視。小黨左右大黨在以色列表現得尤為突出。以色列的工黨和利庫德集團分別代表左、右兩翼,他們中無論哪個黨組閣執政,不僅取決於其在選舉中能夠比對手獲得更多的議席,而且還取決於誰能爭取到足夠的小黨的支持,湊足120個議席中的61席。因此,眾多的小黨往往在兩個大黨中待價而沽,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不過,左右兩個大黨有時也會聯合執政。


    又如在德國,基民盟(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社盟(基督教社會聯盟)為一方,社會民主黨為另一方,小黨自由民主黨、綠黨的地位就舉足輕重,有些小黨忽左忽右,有時候比大黨執政的時間還多。


    第一,多黨製國家選舉往往采用比例代表製。比例代表製是按照各黨派所得選票的比例分配議席,因此保證了相當小的政黨在議會中也有自己的代表。這樣各政黨分散化和分裂的現象就比較普遍,這就給為數眾多的政黨以生存空間。


    第二,政府廉潔。多黨製由於權力比較分散,一黨難以獨掌政權,政治權力受到的監督和製約比較大,有利於減少**。因此,一般來說,實行多黨製的政府大多比較廉潔。


    (


    自由民主製(liberaldemocracy)是一種政府形式。它采取了代議民主製,由人民選出的民意代表行使決策權力,其權力則受到法治的監督和限製,通常還會采納保障個人及少數派權利和自由的憲法,同時也限製了多數派及其選出的領導人的權力。


    自由民主製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是相當多樣化的,但通常都會包含以下的成分:要求合法程序的權利、**權、私人財產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權利、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宗教自由。在自由民主製中這些權利(也被稱為「自由權利」)可能是直接經由憲法賦予,或是透過一般法規和判例法賦予。


    自由民主製通常也有著寬容和多元的特色;多元的社會和政治觀點—即使是極端或偏激的觀點亦然,在遵守民主規範的情況下都會被允許存在。自由民主製定期舉行選舉,不同政治觀點的團體都有機會藉此角逐政治權力。


    「自由」和「自由民主製」的用詞並不一定象徵這樣的政府必須遵從政治意識形態上的自由主義。它隻不過是象徵了在啟蒙時代由擁護自由的哲學家們所創立的現代自由民主製框架。他們強調個人有權免受國家**權力的侵犯。自由民主製可能采取的形式包括了共和立憲製或君主立憲製。


    目錄[隱藏]


    1架構


    1.1權利和自由


    1.2先決條件


    2世界各地的自由民主製


    3自由民主製的形式


    3.1實際上的自由民主製


    3.2比例和多數代表製


    3.3總統和國會製度


    4自由民主製的優點和缺點


    4.1直接民主製


    4.2種族和宗教衝突


    4.3官僚政治


    4.4短視現象


    4.5公共選擇理論


    4.6財閥政治


    4.7多數主義


    4.8政治穩定


    4.9戰時的有效動員


    4.10更正確的決策情報


    4.11**


    4.12恐怖主義


    4.13經濟成長和經濟危機


    4.14饑荒和難民


    4.15人類發展


    4.16民主和平論


    4.**屠殺


    4.18自由和權利


    4.19幸福


    5參考文獻


    6注釋


    7參見


    [編輯]架構


    在今天,自由民主製通常都有普選權製度,授與所有成年的公民選舉的權利,而不受種族、性別、或財產規模的限製。不過,特別是在曆史上,一些被認為是自由民主製的國家通常都曾對此作出某些限製,選舉權也可能必須經由某些登記手續才會賦予。嚴格來說,經由選舉作出的決策是由那些參與了投票的人所達成的,而非所有的公民。


    在自由民主製裏,選舉應該是自由和公平的。政治的程序也是競爭性的。自由民主製也有著政治上的多元性,各種立場的政黨和團體並存。


    自由民主製的憲法則用以保衛國家的民主本質,限製政府權力通常被視為是憲法的用途。美國的政治傳統上強調三權分立、獨立的司法機構、以及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權力製衡和監督。許多歐洲的民主國家則比較傾向於強調「法治國」(rechtsstaat)的概念,亦即國家必須遵守法治的原則。政府權力隻有在依照書麵的、公開的法規以及既定的程序行使時才是正當的。許多民主國家也使用聯邦製(也被稱為垂直的權力分立)將政府權力切割為縣市、省州、和國家等不同的層麵,以避免中央集權和濫用的危險。


    芬蘭的國會大廈eduskunta。這裏是最先實行了普選權利的地區和國家之一。


    [編輯]權利和自由


    最常用以衡量自由民主製國家的標準是特定的權利和自由。它們原先被認為是自由民主製的必要成分,但由於它們的定義已經被廣泛的采納,現在許多人們都誤以為它們是「民主」的必要成分。由於沒有國家肯承認自己「不自由」、而且其宣傳機器也通常將敵國描繪為「專政」,因此這些定義往往是有爭議性的。


    生存和免受侵犯的權利


    免於奴役的自由


    行動的自由


    在法治之下人人平等和合法程序的權利


    言論自由


    新聞自由和接觸非正規情報來源的自由


    組織和集會自由


    教育自由


    宗教自由


    一個獨立的司法製度


    擁有財產的權利、以及加以買賣之的權利


    在實際上,民主製度的確對某些特定的自由有所限製。對於著作權通常有著各種限製,而對於毀謗、中傷的言論也有法律限製。可能會有法律禁止**的言論、或者是試圖侵蝕人權的言論、以及試圖提倡或正當化恐怖主義的言論。美國在冷戰期間也對**者和組織施加類似的限製。現在這些限製也用於禁止那些被認為是宣傳恐怖主義或是挑起團體仇恨的行為。例子包括了近幾年來的各種反恐法案、關閉真主黨的衛星廣播、以及禁止仇恨言論的法令。批評者認為這些限製可能會逐漸走火入魔,因為這當中缺乏公平的和司法的程序。


    而替這些限製辯護的說法則認為這是為了保障民主的永續或是自由本身的必要措施。舉例而言,允許那些提倡種族滅絕的人擁有自由言論會造成人們的生存和安全權力侵蝕。意見的分歧通常來自於民主究竟可以施行至何種程度、是否要包含那些**的人士在內。如果極少數的人們因為這些理由而被限製自由,一個國家仍可能被視為是自由民主製。一些人認為這與獨裁政治迫害反對者並無兩樣,而隻是數量上的差異罷了,因為隻有極少數的人被影響到、而且限製並沒有如此嚴重。一些人則主張民主製度是不同的,至少在理論上,**人士也擁有在合法程序下進行**活動的權利。在原則上,民主製度是允許**人士的,而且也允許他們透過合法程序改變國家的領導人以及政治和經濟體製;但運用暴力手段來破壞民主則是被禁止的。


    [編輯]先決條件


    雖然這些成分並非政府製度的一部分,但一定規模的中產階級的存在、以及廣泛而興盛的公民社會往往被視為是自由民主製的先決條件。


    對於民主多數決傳統並不盛行的國家而言,單獨實行自由選舉的製度通常不能徹底達成民主化的轉型;一場在政治文化上的廣泛轉型以及過渡至民主政府體製的轉型都是必要的。這樣的例子相當多,例如在拉丁美洲國家的民主製度通常都相當短暫而不穩定,一直要到他們在文化上改變為接受多數決基礎為止。


    民主文化的關鍵成分之一是「永遠的反對黨」的概念。這在那些傳統上政治權力是經由暴力獲得的國家尤其困難達成。在本質上,這一詞代表了民主製度裏的每種立場都擁有一個共同的基礎觀念,亦即在政治上的競爭或許會有不同立場,但他們都必須容忍與他們不同的立場,並承認他們的合法性和重要性。社會的基本規則是必須鼓勵在公眾辯論上的容忍和禮貌。在這樣一個社會裏,選舉結束後失敗者必須接受選舉的結果,並允許權力和平的轉移。失敗者也不會因此而失去他們的生命和自由,並且會繼續參與公眾生活。人們並非對政府裏的特定政策效忠,而是必須尊重國家的基本合法性以及民主程序的本身。


    [編輯]世界各地的自由民主製


    地圖顯示了自由之家組織2007年的報告內,有關每個國家自由程度的分類。


    自由


    部分自由


    不自由


    直至2006年4月的各國政府體製——


    總統製共和國家,全麵總統製


    總統製共和國家,議會製的行政總統


    總統製共和國家,半總統製


    議會製共和國家


    議會式君主立憲國家,君主不行使任何權力


    君主立憲國家,君主行使個人權力,可能伴有弱勢議會


    君主**國家


    一黨專政國家


    憲法暫停實施的國家


    不符合上麵所有敘述的國家


    圖為自由之家(freedomhouse)組織所發布的2006年調查,有顏色的國家代表擁有民主選舉的製度。注意到這些國家在正式上並非都自稱為民主製度(如同上圖所表示的)但仍被認為是屬於民主國家。一些組織和政治學家定期提出世界各國的自由度的調查,包括了當前的情況、以及追溯至一兩個世紀前的局勢。當中最知名的是自由之家所作的調查[1]。


    一般而言,歐盟的國家、日本、美國、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都被公認為屬於自由民主製國家。


    自由之家組織認為許多在正式上自稱為民主製度的東歐和前蘇聯國家在實際上都是不民主的,通常是因為這些國家的政府對於選舉結果有龐大的影響力。之中許多國家則是處於動湯不安的狀態。


    [編輯]自由民主製的形式


    [編輯]實際上的自由民主製


    有些國家雖然在名義上並非民主製度—例如大英帝國的前殖民地澳大利亞和加拿大,但在實際上仍被視為是自由民主製的形式,因為這些國家都是由民主選出的國會所統治的。在英國,名義上的主權是由世襲的君王所繼承,但在實際上主權則歸於人民,經由人民的選出的國會統治,也因此屬於民主製度。


    許多人則反對包括君主在內任何形式的世襲特權,並主張加以廢除之。而君主主義者的回應則是這些國家的君王往往屬於純粹的儀式了,而非在政治上的形式。


    [編輯]比例和多數代表製


    參見:投票製度


    多數製是依據地區的多數決分配議席。獲得最多票的政黨或候選人便能獲得代表那一選區的議席。但民主的選舉製度還有其他許多形式,例如比例代表製便是以一個政黨所取得的全國性選票數量的比率分配議席。


    兩種製度的最大爭議之一,是在於應該將選區劃分各自計票分配議席、還是將全國的選票統一計算分配才能有效的代表人民的民意。


    一些國家如德國和紐西蘭則混合了這兩種形式的選舉製度,將立法機構的選舉劃分為兩個類別。第一個類別的議席是依據地區性的多數決投票決定的,而其餘的議席則依據各政黨在全國獲得的總票數公平的劃分(盡可能的作到)。這種製度又被稱為混合比例代表製。


    [編輯]總統和國會製度


    總統製是一種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分開選出的共和國政體。而在議會製裏,政府的行政部門元首則依賴於國會的直接或間接支持,通常是根基於國會的信任投票選出(而失去國會支持時則透過不信任投票罷免)。


    總統製的民主製度在拉丁美洲、非洲、和前蘇聯相當盛行,通常是仿效美國而來。而君主立憲製(由民選的議會所統治)則在北歐國家和從其和平脫離的許多前殖民地國家盛行,例如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另外議會製度也在西班牙、日本、和其他許多小國家盛行。前大英帝國的殖民地如南非、印度、愛爾蘭、和美國則依據其獨立的時間而有不同的製度。議會製度也在歐盟和鄰近國家相當盛行。


    [編輯]自由民主製的優點和缺點


    [編輯]直接民主製


    一些人主張「自由民主製」並不尊重絕對的多數統治(除了選舉民意代表時例外)。而多數的「自由」則被之前世代立定的憲法或慣例所限製了。除此之外,實際的政治權力被少數的民意代表所掌控,也因此他們主張「自由民主製」隻不過是寡頭政治的美化版本罷了。


    其他人則反駁道:隻有自由民主製能夠保障個人的自由並避免國家淪為獨裁的統治。無限製的多數決統治將會造成少數派遭受壓迫。另一種看法則是被選出的領導人會比一般的選民更有能力和興趣管理國家。第三種看法則認為若要單獨對每個議題進行投票,將會花費極大的資源和努力才能使每個人都能獲取資訊、參與討論、乃至於投下選票。


    一些自由民主製擁有類似直接民主製的公民投票製度。瑞士和烏拉圭都是這類例子;美國的加州和其他某些州也備有公民投票製度。許多其他國家也在其政治製度裏備有層麵較低的公民投票製度。


    [編輯]種族和宗教衝突


    由於曆史上的原因,許多國家在國內的種族和文化上並非完全相同的,可能存在著強烈的種族、語言、宗教、和文化分裂。事實上,不同群體之間可能會互相抱持敵意、甚至公然對抗。而一個民主製度,由於在定義上允許群眾參與決策,因此在理論上也允許群體利用民主政治程序來對付其他「敵對」的群體。在民主化過程中這些現象可能特別常見,尤其是在之前的非民主政府意圖壓製某些群體的情況下。這在既有的民主製度裏也可能見到,例如民粹主義的反移民運動。不過,人類史上絕大多數的壓迫都發生在沒有選舉製度的國家,例如南非的種族隔離製度和納粹德國。


    伴隨著蘇聯的垮台和其他前蘇聯國家的部分民主化而來的,是在南斯拉夫、高加索地區、摩爾多瓦等地的頻繁戰爭和內戰。不過,統計上的研究則顯示由於**的垮台以及民主國家的增加,整體的戰爭數量、內部戰爭、種族戰爭、革命戰爭、難民和強迫遷徙者的數量都戲劇性的減低了[2]。


    [編輯]官僚政治


    自由意誌主義和君主主義對於民主製度的一貫批評是:民主製度會慫恿人民選出的民意代表隨意改變法律,尤其是推行一大堆毫無必要的新法案。這在很多方麵是極其有害的,新法律可能會限製了之前屬於個人自由的範疇。法律的迅速改變會造成人們不再願意守法,這又可能造成執法機關開始濫用權力。他們主張混亂的法律可能會與簡單而永存的自然法相矛盾—雖然對於自然法為何並沒有一定共識。而民主製度的支持者則指出複雜的官僚製度和管製隻會在獨裁統治下產生,例如許多前蘇聯的國家。


    批評者也認為自由民主製在決策效率上相當遲緩而複雜。


    [編輯]短視現象


    現代的自由民主製如同其定義的,會定期舉行選舉以改變政府。這使得許多人批評它們會造成政府的短視現象。在四至五年內政府便必須麵臨新的選舉,而執政者和政黨便必須思考要如何贏得選舉。這會慫恿候選人提出能在短期內得利選民的政策(或者其他政治家),而不是那些眼光遠大能帶來長期利益、但較不受人民歡迎或重視的政策。不過,這些批評事先假設了替一個社會立下長期的預測是可能的,這被卡爾·波普爾批評為曆史決定論。


    除了一般對於政府實體的批評之外,在民主製度內的短視現象也有可能是集體的短視思考造成的。舉例而言,一個以減少環境汙染為目標的政策也有可能造成失業率的提升。無論如何,這些風險並不僅限於民主製度,在其他的政治製度裏也有可能發生。


    [編輯]公共選擇理論


    主條目:公共選擇理論


    公共選擇理論(publhoicetheory)是由一群研究選民決策行為、政治家、和政府官員的經濟學家在經濟理論的基礎上提出的。他們提出的問題之一便是,在民主製度裏每一個選民的單獨影響都極其有限,也因此造成他們在政治議題上的無知。這會使得特殊的利益集團得以獲取補貼和政府控製的利益,但卻會對社會造成傷害。不過,特殊利益集團在其他政治體製裏也有可能占有同樣的甚至是更多的影響力。


    [編輯]財閥政治


    馬克思主義者、社會主義者主張自由民主製是資本主義製度的一部分,亦即以階級為根基、沒有徹底民主或參與度的製度。他們主張自由民主製是資產階級的民主,隻允許在金融上有權勢的人們進行統治。他們認為民主在根本上是不平等的,並且會允許資本家在經濟上的剝削。


    在民主製度的代議政製中,參與選戰的高昂花費可能代表了民主製度偏袒有錢人,產生隻偏袒少數有錢人的財閥政治產生。在雅典民主裏,一些公共官員職位是隨機的分配給公民們,以避免財閥政治的影響。這些批評者認為現代民主隻不過是統治階層用以欺騙群眾安於現狀的謊言、或者是使他們忽略某些政治議題的手段。他們認為民主製度會造成候選人與有錢的支持者勾結,提供對其有利的政策方案,保持其對某些領域的共謀和壟斷能永久存在。


    不過,美國的經濟學家stevenlevitt指出,選戰中的大量資金並不能保證選舉結果的勝利。他比較了一次又一次的選舉中的候選人、尤其是在美國的國會選舉,以及他們的競選經費和結果。他對此總結道:


    「一個獲勝的候選人可以減少一半的選舉經費而隻失去百分之一的選票。同時,一個自認為是因經費問題而失敗的候選人在替其擴展一半的經費後,也隻會增加百分之一的支持票數。」


    對於媒體的占有可能導致公眾對選舉過程的誤判,因為媒體本身便是選舉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些批評者認為對於現狀或特定議題的批評往往被媒體集團壓製,以保衛其自身的利益。而民主的擁護者則認為由於憲法保護了言論自由,無論利益取向或非利益取向的團體都可以對某些議題進行辯論或宣傳。他們主張民主社會裏的媒體隻不過是代表了公眾的喜好,而且並不受到政府審查製度的影響。


    多數主義


    所謂的「多數的暴政」便是對於民主政府的恐懼,因為多數派的觀點可能會壓迫了特定的少數派。在理論上,多數派代表的是那些投票者之中的多數,而非全體公民中的多數。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少數派也有機會透過操弄選舉獲得權力,以多數派為名壓迫其他少數派。這種情況在直接民主製和代議民主製下都有可能發生。


    可能的例子包括了:


    那些可能會被徵兵影響的人屬於一群少數派。


    一些歐洲國家在公立學校禁止學生佩帶宗教標誌。反對者認為這是違反了信仰自由的權利。支持者認為這是遵守政教分離原則的政策。


    禁止色情書刊和電影通常是出自多數派所作出的決定。


    對於娛樂用途的毒品的合法化(或至少寬容之)通常也是出自多數派接受的程度。毒品使用者可能會認為自己是被壓迫的少數派、受害者。


    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態度也是例子之一。同性戀行為在民主國家一直被廣泛列為違法行徑,直到數十年前才開始改變;在一些民主國家這依然沒有改變,反應了多數派的宗教和性道德觀。


    古雅典和早期美國的民主也與奴隸製度共存。


    多數派通常對少數派的有錢人課征重稅,意圖讓有錢人負擔更多的社會開銷。不過,這通常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抵銷,因為有錢人可以雇請專家顧問加以協助(節稅顧問和律師)。


    在繁榮的西方民主國家裏,貧窮人口成為了社會上的少數派,而且可能會被其他遭課征更多稅賦的多數派報複。尤其是當他們形成了一個獨特的下層階級時,多數派可能會透過民主的過程剝奪國家對他們的保護。


    經常被舉出的「多數的暴政」的例子之一,是阿道夫·希特勒透過合法的民主程序邁向權力。納粹黨在1933年的魏瑪共和國民主選舉中成為了全國最大的政黨,也獲得了最多的選票。許多人認為這其實是「少數的暴政」的例子,因為希特勒從來沒有在選舉中獲得過半數的選票。不過,由於民主製度中往往是由多數派掌握權力,因此希特勒的竄起不能被忽略。無論如何,希特勒的政權是在民主製度被廢止後才開始進行大規模的人權侵犯。除此之外,魏瑪共和國的憲法允許在麵臨「非常時刻」時將權力全盤交給獨裁者、並暫停憲法本身的效用,而無須經過任何投票或選舉,這在大多數自由民主製國家都是不可能發生的。


    民主的擁護者針對所謂的「多數的暴政」作出許多辯護。其中之一是主張憲法的存在能保護所有公民的權利,改變這些憲法需要超過五分之三國會議員的共識,或要求必須獲得法官和陪審團認可政府提出的證據和手續、或經由另外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投票、或是直接進行公民投票。這些門檻通常都是相加的。而對於行政部門、司法部門、立法部門的權力分隔和製衡,也使得僅稍微超過半數的多數派很難隨意行動。這表示了多數派仍然能正當的強迫某些少數派(而這種在道德上仍是大有問題的),但這樣的少數派為數不會很多,而且在實踐上這樣做將很難獲得大多數人民的同意。


    另一種理論則認為多數派和少數派在不同的議題上都會有不同的姿態。人們通常在某些議題上同意多數派的觀點,但卻可能在其他議題上同意少數派的觀點。一個人的觀點可能會改變,也因此,多數派的成員對於少數派的壓迫也會有一定限製,因為他們了解到他們在未來也有可能成為少數派。


    另一種常見的理論則是,盡管有許多風險,比較起其他製度,多數決依然是最理想的體製,而多數派的暴政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為了改善少數派的暴政而產生的。以上述級的所有問題在非民主的製度裏也都可能產生,而且還必須加上由少數派壓迫多數的問題。民主的擁護者主張,統計上的證據指出更多的民主會帶來更少的內部衝突和政府屠殺。美國曆史學家r.對此提出了一個公式:一個國家的民主自由越少,他們的統治者便越可能屠殺他們。


    [編輯]政治穩定


    替民主辯護的主張之一是,在民主製度裏人們可以在不改變政府法律根基的情況下改變政府的首腦,也因此民主能夠減低政治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並且給了那些不滿意現行政策的公民透過定期選舉掌權或改變政策的機會,使他們能安於當前的現狀。因此對於那些政治權力往往經由暴力轉移的國家而言,民主更能增進政治的穩定性。


    一些人認為由某些群體掌權過久的長期政治穩定也是不適當的。不過,這通常是在非民主製度裏比較可能發生。


    [編輯]戰時的有效動員


    一個自由民主製如同字麵上的定義,政治權力並非中央集權的。常見的一種批評是這種製度在戰時會成為國家的不利條件,因為戰爭動員需要國家內部快速而一致的行動。雖然有時候行政者可以在不違反立法程序的情況下進行準備,但通常都還是需要立法機關在敵國的攻擊行動發起前同意在國內發起備戰行動,在同意與否和時間花費上都可能製造額外的風險。一般而言如果民主國家遭受攻擊,政府通常不需要任何同意就能展開防衛性的反擊。人們有可能投票反對軍隊徵兵。在理論上,君主製度和獨裁者的確可能有較高的效率和魄力。


    然而,研究顯示民主國家反而會比非民主的國家更可能贏得戰爭。對此的解釋主要是「政治的透明度、以及人民民意的穩定度,隻要這一被確立,民主製度便能更有力的引導戰爭」。其他的研究則指出這是因為民主國家有更強大的動員能力或資源,所以有更大的機會贏得戰爭。[3]


    stam和reiter(2002,p.64-70)也注意到在民主社會裏強調個人的重要性,代表了他們的士兵會有更高的戰鬥積極性和更好的領導。在獨裁製度裏的軍官往往是基於政治效忠度而非能力加以躍升的。他們很有可能隻限定於一小群支持現行獨裁政權的階級或宗教/種族團體所出身。這也會排除許多有能力的軍官。在非民主製度軍隊裏的領導人往往會激烈的鎮壓任何內部的反對聲浪和批評,這可能會造成士兵和軍官們不敢提出任何反對意見。缺乏積極性的軍隊和士兵在現代戰場裏是尤其不利的。獨裁國家的士兵也比較有可能向民主國家投降,因為他們可以期盼在投降後受到相對而言較好的待遇。納粹德國殺害了三分之二的蘇聯投降士兵。而在北韓的韓戰中則有38%的美國被俘士兵遭殺害。


    [編輯]更正確的決策情報


    一個民主製度可能可以對政治決策提供更好的情報。不受歡迎的情報在獨裁製度裏更有可能被忽略,而這些情報很可能便象徵著某些問題的早期徵兆。民主製度也提供了替換無能領導者和政策的管道。也因此,問題和危機在獨裁製度裏可能較為常見、拖延的時間也可能更為漫長。[4]


    [編輯]**


    世界銀行的研究指出政治製度對於一國的**現象氾濫度有極大影響:民主製度、議會製度、政治穩定、以及媒體自由都可以降低**程度。[5]


    恐怖主義


    研究指出恐怖主義在政治自由中等的國家最為常見,而恐怖主義最少的國家則是大多數的民主國家。[2]原因在於政治自由低等的國家其政府傾向掌控國內的一切,對難以確認目的的恐怖組織及行動,抱有不安全感,深恐這些恐怖組織最終會推翻本身的領導權而取而代之,所以會壓製恐怖行動,但恐怖組織如不在本國內活動則仍有政治自由低等國家領袖會支持,如利比亞強人格達費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作為。民主國家則因為有適當管道解決人民的各種安全、經濟需求,而且國內主流價值觀也難以接受極端的想法或行為,故恐怖主義活動在此類國家較少。


    經濟成長和經濟危機


    在統計上,民主程度是與國內生產總額(gdp)互相關聯的。


    不過,對於民主製度在這方麵的貢獻程度則有不同的意見。其中一種看法是民主製度隻有在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的普及後才會廣泛發展。在另一方麵,工業革命的發源地英國便是當時歐洲最為民主的國家。


    一些研究,例如著名的經濟自由度指數,則指出隨著資本主義的普及和經濟的增長,便會增加社會的繁榮、減少貧窮,並且進一步產生民主化。不過這隻是統計上的趨勢,有許個別的國家例外,例如印度雖然民主但卻不怎麼繁榮,或者是gdp頗高卻從沒有民主化的汶萊。其他許多研究也指出更多的民主能產生更多的經濟自由,雖然也有一些調查得出相反的結果[6][7][8][9][10][11]。其中一種反對意見主張瑞典和加拿大在經濟自由度指數上的分數還要低於智利和愛沙尼亞,但瑞典和加拿大卻有著更高的人均生產總額。不過這種說法也有問題,研究隻是指出了經濟自由對經濟成長的影響,因此更高經濟自由的國家在未來也將能有更高的gdp。同時應該注意的是依據指數,瑞典和加拿大是屬於世界上最資本主義的國家之一,因為他們都有穩固的法治、注重所有權、而且對自由貿易極少有限製。批評者則認為經濟自由度指數並不能準確測量資本主義的指數,主張應該選擇其他的測量方式。


    一些人主張經濟成長將能自動的促成民主化的轉型,比如在中國這樣的國家。不過其他人則對此提出異議,即使經濟成長在過去能夠產生民主化,這不表示在未來也是可行的。現在獨裁者可能已經學到要如何在擁有經濟成長的同時也不改變現有的政治體製[12]。


    大量的石油或礦物開采產業也與非民主的統治相連結。這種影響可以套用於全世界而不僅限於中東。擁有這樣龐大財富的獨裁者可以投入更多資金以維持他們的政權,並且提供更多利益來安撫群眾的不滿。同樣的,這樣的財富也不會產生一般經濟成長能帶來的社會和文化改變[13]。


    一次最近的綜合分析則認為民主製度對於經濟成長沒有直接的影響。不過,民主製度的確對經濟的成長有強大的間接影響。民主製度有著更高的人均資本累積、更低的通貨膨脹、更低的政治不穩定性、以及更高的經濟自由。不過,也有一些調查認為民主製度會造成更大規模的政府以及對於國際貿易的更多限製[14]。


    如果撇開東亞不談,在過去45年裏貧窮的民主國家的經濟成長比那些不民主的國家快了50%。貧窮的民主國家如波羅的海國家、波劄那、哥斯大黎加、迦納、和塞內加爾的經濟成長都比不民主的國家如安哥拉、敘利亞、烏茲別克和辛巴威要來的高[15]。


    在過去40年裏最遭的80場經濟危機中,隻有5場是在民主國家發生。同樣的,貧窮的民主國家也比較少出現人均生產總額在短期間暴跌的現象[16]。


    饑荒和難民


    知名的經濟學家阿馬蒂亞·庫馬爾·森指出,民主國家從來沒有受過大規模的饑荒[17]。這包括了那些並沒有很繁榮的民主國家如印度在內,印度最後一場嚴重的饑荒發生在1943年,另外在19世紀後期也有多次大規模的饑荒,這些都發生在民主化之前的英國統治時期。獨立後的印度的政府也隨著時間而越來越民主。


    難民現象幾乎都隻有在非民主國家發生過,如果研究過去20年裏的難民流動,絕大部分的案例都是在獨裁國家發生[18]。


    人類發展


    民主製度也與更高的人類發展指數相連結,也有著更低的人類貧窮指數。


    相較起貧窮的獨裁國家,貧窮的民主國家有著更好的教育、更長的平均壽命、更低的嬰兒死亡率、更多的飲用水資源、以及更好的醫療照顧。這並不是因為獲得更高層次的外國支援、或是投注更多開支在這些事業上而產生的,而是因為在民主製度裏資源能被更有效的管理[19]。


    一些健康的調查(平均壽命和嬰兒、母親必死率)則顯示這些因素與民主有極大關聯,甚至高過它們與人均生產總額、公營事業規模、或收入不平等度的關聯[20]。


    在**垮台後的東歐國家裏,在經曆最初的經濟衰退後,之中那些最為民主的國家也達成了最多的平均壽命成長[21]。


    民主和平論


    主條目:民主和平論


    各式各樣運用不同定義、不同資料、不同數據分析的研究都顯示出了支持民主和平論的證據。最初的發現是在曆史上從來沒有自由民主製國家互相交戰的戰爭過,最近的調查則顯示在曆史上所有民主國家之間的各種軍事衝突(亦即非涉及戰爭的部分)所造成的傷亡加起來還不到1000人,而且民主國家也很少發生內戰[22]。


    大屠殺


    研究顯示更民主的國家也較少出現由政府發動的大屠殺[23],同樣的,種族滅絕和政治屠殺也更為少見[24]。


    自由和權利


    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在自由民主製裏通常被視為是有益的。


    幸福


    依據調查,現代民主國家也有著較高的人民幸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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