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無法進行追責…
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 作者:別動我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坐在審訊室內,李晨有些無聊的看著頭頂上正對著的電子鍾,默默計算著自己進來的時間。
按照正常道理來說,自己也沒受傷還占到了便宜,警方這邊已經給自己下了無罪的定論完全沒有必要在跟執法機關繼續耗下去才對。
之所以這麽做,就是看那兩個打人的不爽。
你要是看見我對你媳婦動手了,氣不過踹我一腳也可以理解,是我拉了偏架。
可我他媽隻是想要拉開雙方什麽都沒有做,你憑什麽踹我,還他媽想要攆著我打?
怎麽滴,憋著一肚子火不敢對女人動手,以為我好欺負才便要朝我發火是吧?
而關於腦震蕩一詞,早在幾年前就被廢除掉,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因為罪名是含糊不清,無法鑒定。
但取消鑒定並不代表取消追責,還是可以用的…
另一間審訊室內。
兩名警察重新對對李晨動手的人進行審訊。
“為什麽動手打人?”
“當時,我看到那個男的站起來後,還以為他倆認識想要拉偏架,這才沒忍住站起身來踹了他一腳。”
見自己的問題被升級,劉佳偉換了一種對於自己有利的說辭。
因為剛開始隻是被治安處罰,他也沒去過多的計較就在上麵簽了字,現在則是說他的行為觸犯了刑法,認為他的行為是尋釁滋事和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你第一口供可不是這麽說的,還需要我念給你聽麽?”
聽到他這麽說,男警察鐵青著臉說道。
“第一次你們隻是說互毆,我這才簽了字。”
劉佳偉一臉憤怒的說道:“我是動手打了人不假,那也是事出有因,而他也還手了吧,你們說我互毆我肯定認罪,說我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我絕對不可能認罪認罰。”
作為一名商人,劉佳偉也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像這樣的小案子,絕對沒有問題。
隻要自己一口咬定是互毆,對方絕對不能把自己怎麽樣…
對於他如此惡劣的態度,武協的辦案人員也不打算繼續在審訊下去。
畢竟現在證據確鑿,現場又有那麽多證人,還有火車上的監控視頻,他想抵賴也抵賴不了。
越是這樣,事情也就越大,不認罪認罰,到時候判的也就越重。
對於他要請律師的決定,警方也沒有拒絕。
因為這件事就是這樣,請律師也不可能有太大的變化…
因為是輿論熱點案件,又沒有什麽複雜的難點,偵查完畢後的警察很快將按件移交到了地檢署,由地檢署負責起訴。
在武協部門做完筆錄,第二天李晨就打了個車買票去趟動物園,打算看一下國寶大熊貓。
網上購票來到動物園後進入動物園,很快就見到了大熊雅雅。
看著憨厚可愛的大熊貓,李晨腦海中突然想起來在之前世界上刷過的一條視頻:
吃大熊貓犯法麽?
視頻中的律師,帶著眼鏡用著犀利的言語用假如定義。
一個餓了十天的男人,能不能吃熊貓?
他認為是能。
遇到熊貓吃熊貓,遇到東北虎吃東北,甚至在言語中還揚言把熊貓皮撕下來做衣服穿上都沒有問題。
因為人大於畜生…
想想自己腦海中的案例,好像真的能吃…
因為生命權要大於一切,前提是你真的達到了非吃不可的狀態並能夠保證執法機關認可你的行為就是緊急避險…
搖了搖頭,打消這種可怕的念頭。
熊貓這麽可愛,幹嘛還要吃肉扒皮?
這種想法多多少少有些邪惡…
掏出手機,李晨也有了拍照的想法。
這家夥還真是好玩…
這邊剛發朋友圈,沒幾分鍾電話就響了起來。
是都成同學打來的,說他來都成也不給他打個電話,到底有沒有拿他當成兄弟?
而李晨也不好推辭,隻能去找他再聚一聚…
在對方熱情的建議下,李晨隻能推遲回去的時間,又多玩了幾天,直到地檢署的案件負責人給他撥打電話過來詢問。
而李晨也是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竟然會被如此重視,竟然連司法部門都出來發聲,給被打的女人“平反”
就如同他說的那樣,這樣的事情不應該以治安處罰互毆定性…
一趟流程下來,又耽誤了一天時間,律師所的師兄都打電話過來問他到底是個什麽情況。
因為在處理離婚案時,他的關係掛靠到了京都那邊,現在還沒有轉回來…
一個禮拜後,李晨也是成功的飛回了魔都。
事務所。
“我還以為你不回來了呢。”
張鴻偉看了看李晨開口說道:“早就告訴你跟我們一塊坐飛機回來,非要坐火車。”
早在電話能打通的第三天,張鴻偉便給李晨打電話詢問過,問這兩天鬧得沸沸揚揚的互毆案,其中要跳起來捶人的那個李某是不是他。
對此李晨也沒有辦法撒謊,因為他提出的證據讓自己啞口無言:
衣服、身高、外貌…
“誰知道能碰到那樣的事情…”
李晨聽言有些無奈。
你說我就做個火車而已,招誰惹誰了?
“什麽時候開庭?”
張鴻偉見狀便是開口問道。
李晨聽言便是開口回道:“下個禮拜四,網絡庭審,不用再過去了。”
“那能來的及。”
張鴻偉聞言點了點頭說道:“有個案子是找你的,人家都已經來好幾次了。”
“找我的,什麽案子?”
李晨聞言後開口問道。
“還是離婚案。”
李晨聞言後嘴角微微一抽。
“又給五十萬?”
“案件財產分割的,審判院都會收取百分之零點六。”
李晨一聽言後立刻來了勁。
這是大案子啊。
一般來說,隻有起訴的金額超過檔位才會按照百分比收費。
而法院收取這樣的費用,已經是最高檔次了。
“我打個電話把她叫過來你們聊聊?”
“行啊。”
錢不錢的無所謂,主要是這事有些難度。
一般來講,這種離婚案,對方也會請一些有名的律師做辯護人。
有錢人嘛,都不差錢…
說完話,張鴻偉便是當著李晨的麵撥打了谘詢人的電話,詢問對方有沒有找好律師。
“對方已經找到了一個律師,不過還是有些不放心,想要在谘詢一下。”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這沒問題。”
蚊子腿也是肉,谘詢也要收費嘛。
家裏那邊到現在還在拉黑,總不能生活全靠刷卡吧?
半個小時後,委托人來到事務所,三人來到接待室。
“您好,我叫李晨,你是有哪方麵想要谘詢的呢?”
“是這樣的…”
張玲玲看向對麵的律師,開口講述了自己的問題。
他的父親婚內出軌,還找了律師想要逼迫她的母親進行離婚。
在第一次,他的母親就曾經自殺過,並且告訴了他的父親,而他的父親也隻是給自己轉了五萬塊錢簡單的交代了兩句,甚至都不來醫院看一眼母親的病情。
事情沒過幾天,女人的禽獸父親就帶著律師來到了醫院,想要逼迫他母親進行協議離婚。
兩人走之後,她的母親又一次進行自殺,也是醫院發現的及時,這才沒有釀成悲劇。
而她也是聽說之後,辭掉了工作來照顧自己的母親。
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女人母親的情緒也是逐漸有了好轉,她還以為是母親想開了,甚至還答應了起訴離婚。
畢竟是他的父親出軌在先,要離婚也是由這邊提出來這對。
說話間,女人的語氣變得哽咽了起來:“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當天晚上我媽竟然又自殺了。”
聽他說完,李晨的目光看向張鴻偉,不知道怎麽開口說話。
雖然女人的死和他的父親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可他是並不構成犯罪。
怎麽說?
李晨聽言後深吸了一口氣:“你的遭遇我很同情,可要以你母親去世的原因對你的父親追責,這個難度恐怕有點大。”
不止是大,而是完全不可能…
按照正常道理來說,自己也沒受傷還占到了便宜,警方這邊已經給自己下了無罪的定論完全沒有必要在跟執法機關繼續耗下去才對。
之所以這麽做,就是看那兩個打人的不爽。
你要是看見我對你媳婦動手了,氣不過踹我一腳也可以理解,是我拉了偏架。
可我他媽隻是想要拉開雙方什麽都沒有做,你憑什麽踹我,還他媽想要攆著我打?
怎麽滴,憋著一肚子火不敢對女人動手,以為我好欺負才便要朝我發火是吧?
而關於腦震蕩一詞,早在幾年前就被廢除掉,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因為罪名是含糊不清,無法鑒定。
但取消鑒定並不代表取消追責,還是可以用的…
另一間審訊室內。
兩名警察重新對對李晨動手的人進行審訊。
“為什麽動手打人?”
“當時,我看到那個男的站起來後,還以為他倆認識想要拉偏架,這才沒忍住站起身來踹了他一腳。”
見自己的問題被升級,劉佳偉換了一種對於自己有利的說辭。
因為剛開始隻是被治安處罰,他也沒去過多的計較就在上麵簽了字,現在則是說他的行為觸犯了刑法,認為他的行為是尋釁滋事和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你第一口供可不是這麽說的,還需要我念給你聽麽?”
聽到他這麽說,男警察鐵青著臉說道。
“第一次你們隻是說互毆,我這才簽了字。”
劉佳偉一臉憤怒的說道:“我是動手打了人不假,那也是事出有因,而他也還手了吧,你們說我互毆我肯定認罪,說我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我絕對不可能認罪認罰。”
作為一名商人,劉佳偉也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像這樣的小案子,絕對沒有問題。
隻要自己一口咬定是互毆,對方絕對不能把自己怎麽樣…
對於他如此惡劣的態度,武協的辦案人員也不打算繼續在審訊下去。
畢竟現在證據確鑿,現場又有那麽多證人,還有火車上的監控視頻,他想抵賴也抵賴不了。
越是這樣,事情也就越大,不認罪認罰,到時候判的也就越重。
對於他要請律師的決定,警方也沒有拒絕。
因為這件事就是這樣,請律師也不可能有太大的變化…
因為是輿論熱點案件,又沒有什麽複雜的難點,偵查完畢後的警察很快將按件移交到了地檢署,由地檢署負責起訴。
在武協部門做完筆錄,第二天李晨就打了個車買票去趟動物園,打算看一下國寶大熊貓。
網上購票來到動物園後進入動物園,很快就見到了大熊雅雅。
看著憨厚可愛的大熊貓,李晨腦海中突然想起來在之前世界上刷過的一條視頻:
吃大熊貓犯法麽?
視頻中的律師,帶著眼鏡用著犀利的言語用假如定義。
一個餓了十天的男人,能不能吃熊貓?
他認為是能。
遇到熊貓吃熊貓,遇到東北虎吃東北,甚至在言語中還揚言把熊貓皮撕下來做衣服穿上都沒有問題。
因為人大於畜生…
想想自己腦海中的案例,好像真的能吃…
因為生命權要大於一切,前提是你真的達到了非吃不可的狀態並能夠保證執法機關認可你的行為就是緊急避險…
搖了搖頭,打消這種可怕的念頭。
熊貓這麽可愛,幹嘛還要吃肉扒皮?
這種想法多多少少有些邪惡…
掏出手機,李晨也有了拍照的想法。
這家夥還真是好玩…
這邊剛發朋友圈,沒幾分鍾電話就響了起來。
是都成同學打來的,說他來都成也不給他打個電話,到底有沒有拿他當成兄弟?
而李晨也不好推辭,隻能去找他再聚一聚…
在對方熱情的建議下,李晨隻能推遲回去的時間,又多玩了幾天,直到地檢署的案件負責人給他撥打電話過來詢問。
而李晨也是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竟然會被如此重視,竟然連司法部門都出來發聲,給被打的女人“平反”
就如同他說的那樣,這樣的事情不應該以治安處罰互毆定性…
一趟流程下來,又耽誤了一天時間,律師所的師兄都打電話過來問他到底是個什麽情況。
因為在處理離婚案時,他的關係掛靠到了京都那邊,現在還沒有轉回來…
一個禮拜後,李晨也是成功的飛回了魔都。
事務所。
“我還以為你不回來了呢。”
張鴻偉看了看李晨開口說道:“早就告訴你跟我們一塊坐飛機回來,非要坐火車。”
早在電話能打通的第三天,張鴻偉便給李晨打電話詢問過,問這兩天鬧得沸沸揚揚的互毆案,其中要跳起來捶人的那個李某是不是他。
對此李晨也沒有辦法撒謊,因為他提出的證據讓自己啞口無言:
衣服、身高、外貌…
“誰知道能碰到那樣的事情…”
李晨聽言有些無奈。
你說我就做個火車而已,招誰惹誰了?
“什麽時候開庭?”
張鴻偉見狀便是開口問道。
李晨聽言便是開口回道:“下個禮拜四,網絡庭審,不用再過去了。”
“那能來的及。”
張鴻偉聞言點了點頭說道:“有個案子是找你的,人家都已經來好幾次了。”
“找我的,什麽案子?”
李晨聞言後開口問道。
“還是離婚案。”
李晨聞言後嘴角微微一抽。
“又給五十萬?”
“案件財產分割的,審判院都會收取百分之零點六。”
李晨一聽言後立刻來了勁。
這是大案子啊。
一般來說,隻有起訴的金額超過檔位才會按照百分比收費。
而法院收取這樣的費用,已經是最高檔次了。
“我打個電話把她叫過來你們聊聊?”
“行啊。”
錢不錢的無所謂,主要是這事有些難度。
一般來講,這種離婚案,對方也會請一些有名的律師做辯護人。
有錢人嘛,都不差錢…
說完話,張鴻偉便是當著李晨的麵撥打了谘詢人的電話,詢問對方有沒有找好律師。
“對方已經找到了一個律師,不過還是有些不放心,想要在谘詢一下。”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這沒問題。”
蚊子腿也是肉,谘詢也要收費嘛。
家裏那邊到現在還在拉黑,總不能生活全靠刷卡吧?
半個小時後,委托人來到事務所,三人來到接待室。
“您好,我叫李晨,你是有哪方麵想要谘詢的呢?”
“是這樣的…”
張玲玲看向對麵的律師,開口講述了自己的問題。
他的父親婚內出軌,還找了律師想要逼迫她的母親進行離婚。
在第一次,他的母親就曾經自殺過,並且告訴了他的父親,而他的父親也隻是給自己轉了五萬塊錢簡單的交代了兩句,甚至都不來醫院看一眼母親的病情。
事情沒過幾天,女人的禽獸父親就帶著律師來到了醫院,想要逼迫他母親進行協議離婚。
兩人走之後,她的母親又一次進行自殺,也是醫院發現的及時,這才沒有釀成悲劇。
而她也是聽說之後,辭掉了工作來照顧自己的母親。
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女人母親的情緒也是逐漸有了好轉,她還以為是母親想開了,甚至還答應了起訴離婚。
畢竟是他的父親出軌在先,要離婚也是由這邊提出來這對。
說話間,女人的語氣變得哽咽了起來:“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當天晚上我媽竟然又自殺了。”
聽他說完,李晨的目光看向張鴻偉,不知道怎麽開口說話。
雖然女人的死和他的父親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可他是並不構成犯罪。
怎麽說?
李晨聽言後深吸了一口氣:“你的遭遇我很同情,可要以你母親去世的原因對你的父親追責,這個難度恐怕有點大。”
不止是大,而是完全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