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直播間網友的調侃,李晨也開始回應為什麽這麽多被告的情況:“大家所看到的官司,並不是我想要讓這麽多人成為被告,而是他們確確實實的存在著問題。”


    “對對對,這就是我看熱鬧被你按在被告席上一直定罪的理由?”


    “兄弟,你被李律師判了幾年?”


    “二年半。”


    “樓上的,你是進去練習唱跳了?”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對於彈幕的問題進行解答:“看熱鬧也要分情況,要搞清楚哪些熱鬧可以看哪些不能。


    就拿我半個月前的官司來看,那個名叫林子榮來說,他不就沒有被判刑麽?


    一般情況下的看熱鬧,基本上沒有問題,可一旦伱的行為過了界麵就有可能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打個比方,兩個人在打架,你跑到人家跟前看熱鬧,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對方的幫手,很容易讓人家產生對自己不利的判斷。


    如果你在出聲為對方加油,真要是引發的不良後果,你肯定要逃不了。


    就像平常的打架鬥毆,過去站場子的人不也得被法律製裁麽?


    人數決定因素,三人以上就已經構成了團夥作案,兩個打架的也會因為你們看熱鬧的行為被加大懲罰措施。


    所以最合理的看熱鬧範圍,應該是保持在兩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基本上不會被執法機關當成同案犯,最多是證人。


    不是有句俗話說的好麽:


    別人打架你離遠點,別濺你一身血。”


    “好了,讓我回到張利案件的本身。”


    李晨把大家的注意力重新引回到真實案例:“在案件中,張利雖然接受了奶粉廠的調解,但不是封口費。


    從案件的本身來看,張利也沒有繼續向奶粉廠進行維權,奶粉廠也達到了他的目的。


    至於張利被電視台采訪的問題,不在調解之中。


    人家答應你不再找你們索賠,也沒有去做吧?


    而奶粉廠因為擔心後續的不良影響,這才找張利繼續調解。


    而張利呢見狀也是提出自己的要求:


    和解?


    你這不就是讓我昧著良心麽?


    這也不是不行。


    人的良心是無價的,你要是想收買我的良心,得拿出三百萬來才行?”


    “請大家注意這裏,是商家主動找張利提出調解,而不是張利去找商家繼續索賠,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你找我,我要三百萬,有什麽問題麽?


    我所講的問題,隻是在事實求是為大家傳授維權的經驗,你們害怕了就主動找我再次調解,我要的賠償有什麽問題?


    所以,張利的結果和高院的判決一樣,就是無罪。”


    “而後來,奶粉廠被收購,他又準備去港島起訴這家公司,要求賠償三千萬美幣,大家說說,他這種行為合理麽?能不能贏?”


    直播間內一聽到張利又要起訴人家都有點震撼:


    “不是吧,他還要折騰?”


    “這怎麽能叫折騰呢,事情的起因不就是因為這家公司麽,找他索要賠償我感覺合理啊。”


    “如果要是你遇到這樣的事,你能咽下這口氣了?”


    “頂樓上的,看到你被這麽懟我就放心了。”


    而那網友見自己的話被好多人製裁便開始為自己辯解:“我的意思是,要賠償也應該是國家賠償吧,畢竟又不是他們公司關的他。”


    “國家賠償了啊,現在是他跟公司的問題,因為那家公司害得他蹲了好幾年,起訴對方要求賠償有什麽問題麽?”


    “那位兄弟,你還是別說話了,我怕我忍不住拿我那八十米的大砍刀砍你。”


    那位提出疑問的網友被懟的不敢說話,隻能繼續潛水。


    “看了看大家的回複,大家都很支持這個張利繼續維權嘛。”


    李晨麵帶笑容的接過直播間的節奏:“分析張利的維權數額,對照現實情況,我認為他所提的三千萬美幣並不是太多。


    從兩個方麵來看待這件事:


    第一,張利入獄期間,家庭破裂,老婆跑了,孩子也不認識他,這是無法用金錢彌補的。


    你賠三千萬,能夠讓時光倒流麽?


    不能。


    那麽光憑這一點,別說三千萬了,要三千億都沒有問題啊,對不對。


    第二個,就是他當時的收入。


    早在06年,張利的個人收入就年入百萬。


    而在06年到他出獄的這一段時間,更是我國經濟發展高速時代。


    一個在06年就年入百萬的人,他的思維一定是敏銳的,或許也不是沒有機會邁入首富的行列之中?


    而就是因為一紙訴狀,斷送了他美好的將來,讓一切變得再無可能。


    這麽一看,三千萬美金的賠償還多麽?”


    李晨一臉認真:“當然了具體還要看張利自己是如何操作的。


    因為我早就說過,敲詐勒索的定罪它就是一張薄薄的紙。


    是勝訴成為千萬富翁還是成為敗訴,再次被送進監獄之中,一切尚未可知。


    我們不知道他的結果是什麽,隻能希望他能夠拿到自己應有的補償。


    畢竟這麽大的傷害,也隻能看鈔票來彌補了。”


    李晨麵帶微笑,直播間的網友紛紛打字進行調侃:


    “明白了,以後這涉及到賠償的問題,一定要第一時間找李律師打官司。”


    “李律師,前兩天我被人打了一巴掌,那家夥是個富二代,我的合理維權價格是一百萬,你幫我維權打官司,贏了分你一半(陰險)”


    “真是聽君一席話,勝坐十年牢,思路瞬間明確了(陰險)”


    李晨看了看彈幕,忍不住嘴角微抽。


    一個巴掌一百萬,還他媽贏了要分我一半?


    你怕是想把我一起送進去吧?


    “這位網友,一個巴掌最多兩眼,這還是你有證據且對方打你的巴掌能夠入刑的情況下,不然你就別想了。”


    李晨開始回複直播間的整活網友:“你到馬路上躺著等車撞,這不是碰瓷麽?


    你碰到好一點的可能沒多大的事,碰到狠人直接從你身上壓過去也不是沒有那個可能哈。”


    看了一眼時間,李晨也是準備下播:“好了,今天的直播就到此結束,咱們有緣再見。”


    說完話的李晨光速下播,隨後走出直播房間,準備洗澡睡覺。


    愉快的一天,就這麽結束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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