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躺在酒店的床上的李晨輾轉反側難以入睡。


    其中的來源,還是一審的判決。


    曾經在他的世界中,也有許多離譜的案件,而這個世界中也有不少。


    問題被糾正後曝光在網上,讓人憤怒卻又無可奈何。


    有很多時候,普通人一眼就能夠看出來的問題,執法人員卻看不到,到底是為什麽?


    人們為什麽會無比渴望公平正義?


    從某種意義來說,其實也是見多了不公平的事。


    他想起了一部曾經看過的電影,裏麵有一句非常經典的台詞:


    我也想愛我們的國啊,可是誰愛我啊?


    沒有人想做一個過激的人,所謂的過激必定是有所照應的。


    打鐵還是自身硬…


    如果執法部門沒有問題,那其他人所反應的問題或者嘲諷的話就是在無中生有,那他們就是間諜,目的是破壞社會穩定,都得抓起來才對。


    如果……


    執法單位在依法辦事的同時又能結合社會實際情況…


    情況就會比現在好的許多吧?


    時間來到淩晨,李晨也是放下手機準備休息。


    他所能做的事,就是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結合狂徒係統,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讓他們得到應有的結果…


    次日。


    早上八點鍾,鬧鍾響起。


    打了個哈欠,睜開雙眼關閉鬧鍾,準備起床洗漱。


    早飯吃的很簡單,一碗麵條配上兩個茶葉蛋。


    八點半,拿著自己的相關材料走出酒店,打車前往審判院。


    李晨走下車後,來到審判院門口,趙永傑以及廖鴻強的家屬在審判院門口等候,見到李晨的身影也是打起招呼。


    “怎麽不進去?”


    李晨看到他們幾個在門口等候有些無語。


    該不會是在門口等我呢吧?


    “時間還早麽,在外麵還能抽根煙。”


    趙永傑聞言麵帶笑容遞給李晨一根:“要不要來一支?”


    李晨見狀搖了搖頭說道:“我不抽煙。”


    之前有過被讀者罵的經曆,這東西已經成了禁忌…


    碰不得…


    見李晨沒有接,趙永傑也是很自然的把香煙收了回來。


    這東西,他以前也不抽…


    後來嘛,踏入了江湖之中,也是染上惡習…


    把香煙掐掉,扔進垃圾桶的滅煙處,走回來看著幾人說道:“咱們進去等吧。”


    原本他們就是等候李晨的,現在人來了,也沒有了繼續在外等候的必要。


    “行。”


    李晨見他掐滅了香煙,拿著公文包準備走進去。


    幾人先後走進審判院內部,來到第二十三審判室門口等候。


    八點五十,審判室的門口被打開,李晨等人走進審判室。


    廖鴻強的妻子以及父母十分的緊張,不知道這兩位律師能不能替他們打贏官司。


    九點鍾,隨著書記員宣讀完庭審秩序,三位審判法官也是一同走入審判庭。


    坐在審判長位置上的劉法官,開始敲了敲錘子:


    “根據上訴人的請求……我院收到上級審判院的指示,重新對被告人廖鴻強組織持械聚眾鬥案的公開審理。”


    “執行法警,卸掉犯罪嫌疑人廖鴻強的械具。”


    執行法警聞言便開始解開他的手銬。


    被摘掉手銬的廖鴻強坐在被告席內,神情自然,也是習慣了這種環境…


    接下來便是走流程。


    在一審中,趙永傑是發表過自己的辯護意見,現在是原審重新審理,他就不在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由李晨一人發表。


    李晨聞言也開始發表他的辯護意見:“我的辯護意見有三點。


    第一,是否存在持械鬥毆的事實。


    在這起案件中,隻有當事人雙方的口供描述,關於證據這一方麵,卻是十分的匱乏。”


    審判開庭,李晨也是給了他們一個麵子,沒有把話說的太嚴重…


    “從另一方的口供中,對於廖鴻強所持的武器並沒有統一的說辭,六個人六種說辭,這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他廖鴻強又不是三頭六臂的怪物,是怎麽同時做到手持1十到五十公分不等的武器?


    這是第一個疑惑的點,第二個點,還是關於凶器的認定。


    有關於武協部門的說法:


    廖鴻強是手持棍棒與他人實施了鬥毆,那麽就拿出他的凶器來證明,廖鴻強確確實實是持凶器與他人實施了毆打。


    第三個疑惑的點,對方是否受傷。


    廖鴻強手裏拿著武器,對方沒拿。


    帶著怒氣的廖鴻強對他人動手,又帶來了什麽後果?


    廖鴻強拿著棍棒對他人動手,總不能什麽後果都沒有造成吧?


    這是我第一點辯護意見,那就是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毆打事實。”


    “第二點辯護意見,就是案件的追訴期。


    廖鴻強持械鬥毆案,是發生在十多年前的事情,當時雙方人員沒有報警處理,廖鴻強也不存在逃避責任的情況,那麽在十幾年後在來追究他的問題,是否有相關的法律依據作為支撐。


    他又不是涉黑涉惡,也不是尋釁之事。


    案件發生的起因,是他的弟弟被別人毆打,氣不過的他便有了上門討說法的舉動,僅此而已。”


    “第三點辯護意見,就是審判的原則到底是疑罪從有還是疑罪從無。


    在案件中,僅僅依靠對方的口供描述,就能夠把十幾年前的案子給翻出來,且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就把廖鴻強給判了,有些匪夷所思。”


    他又不是個行凶極惡的歹徒,幹嘛要這麽搞人家?


    “關於你的辯護意見,審判長知道了,還有沒有別的辯護意見。”


    審判長進行詢問,負責記錄的書記員則是靜靜的盯著自己的電腦。


    嗯………


    前兩點之前說過,不用記錄,第三點嘛…


    “沒有了。”


    發表完辯護意見,李晨目光望向對麵的檢察員。


    他有些好奇。


    對方到底會說些什麽。


    是繼續堅持意見給廖鴻強定罪,還是放棄抵抗?


    不管看著對方那一副嚴肅的表情…


    估計還是會堅持上一次的言論。


    畢竟,他所起訴的依據,不就是廖鴻強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了麽…


    另一邊。


    負責起訴的王檢察員,在聽李晨發表完自己的辯護意見之後,也是做好了與其爭辯的準備…


    這是原則性問題,哪怕是輸了也得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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