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質問審判長麽!”


    李晨接二連三的逼問讓這位審判的主審法官有些惱火。


    這樣的案件,他之所以選擇在庭前去找被告的家屬,主要的原因還是這是個輿論熱點,不好正常判決。


    按照以往的情節,這樣的事也沒啥複雜性:


    受害者舉報,雖然隔了幾天,但不代表她沒有被強奸。


    被告人在錄音筆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正常的邏輯:


    如果受害者真的是自願,那她又怎麽可能去改口聲稱自己被強奸?


    而女方父母的行為,其實也不是很難理解。


    兩人是相親介紹的,感情基礎不是很穩定。


    女受害者猶豫了幾天,就是考慮到這是自己的未婚夫,要不要把這個事情告訴自己的母親。


    而她的父母在知道後選擇拿錄音筆找到被告人,詢問他有沒有強奸自己的女兒。


    最為重點的是,男方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強奸罪啊!


    你要是真沒做過,又怎麽可能會承認??


    被告人又不是小孩子,沒有完整的思維邏輯。


    他個人感覺,對方之所以能夠大方承認,就是因為他感覺對方是自己的女朋友,又訂了婚,應該不會有什麽問題。


    說白了,這就是法律意識淡薄所帶來的惡果!


    就如同網上那些不明真相的網民一樣,他們也是被被告人家屬的輿論給誤導了,隻看到了女方無恥的一麵。


    案件經過媒體的報道,事情的本質就變了性質,原本的強奸案變成了有理由的敲詐勒索。


    沒有人去站在女方的角度來思考問題。


    訂婚後被舉報強奸,怎麽會呢?


    更是有些人說出來請先生赴死的搞笑詞匯。


    是請先生赴死麽?確定不是他自己想死的?


    也正因為輿論,讓這位主審的法官犯了難。


    也正因為有所顧忌,才會做出一些令人感覺反常的事情。


    而顧忌的來源,就是指控的證據不夠明確。


    他想要做到雙贏,給雙方一個都滿意的結果。


    不公開審理,別人都看不到,這件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大事化小了。


    他相信,隨著時間的流逝,那些網友也會很快的忘掉這起看起來荒唐的強奸案…


    本以為對方家屬會同意自己的要求,找女方拿諒解書…


    可他萬萬沒有想到,對方不僅不去拿諒解還請求他網絡庭審。


    這起案件是能夠進行網絡庭審的案子麽?


    他更沒想到,對方的律師會如此的強硬,在審判庭上打斷公訴人的起訴狀,還質問起自己來…


    “現在的庭審,有很多讓人不理解的地方。


    而作為被告人辯護律師,又是無罪辯護,既然發現了審理中對我的當事人存在了不公的情況,那我就應該當庭提出。”


    聽到對方的詢問,李晨也毫不示弱的回懟了過去。


    公訴人員隻看案件,立場不對他能夠理解。


    可你作為法官,在案件沒有正式審判前就應該保持中立的狀態。


    你可是天平的杠杆啊,哪有一開始就傾斜的道理?


    假設公訴方的起訴證據充足,張勇本人就是強奸了他的妻子,你能這樣做我還可以理解。


    可現在證據是什麽?


    一支錄音筆?


    哦……


    還有那個半推半就將女生帶進婚房的視頻?


    李晨突然想起來了,對方指控的張勇強奸的罪證中還有一段來自婚房外麵的走廊監控視頻。


    可那視頻中也不足以證明張勇強奸了對方,便被李晨給自動給過濾掉了。


    他的辯護意見中,也是提到了此時:


    案發前後女方的情況對比,依據則是電梯內的視頻。


    女方在被“強奸”前和張勇的舉動親密,被“強奸”後也沒有任何的反常情況,這完全不符合強奸的定義。


    半推半就的行為能被定義成強奸麽?


    李晨認為不能。


    強奸案的定義,就是違背婦女意願。


    首先違背一詞,不能理解,就是要明確的說出來。


    一個明確表達不願意,另一方無視對等強行發生性行為,這樣才能被叫做強奸。


    你沒有給明確的信號,男方還以為你是要調情呢…


    “關於程序的問題,審判長認為沒有任何問題。”


    審判的主法官也開始回複李晨的疑問:


    “你所說的第一點,申請審判長回避的問題剛剛審判長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複。


    第二點,本案是女方提出來的,審判長也為了保護女方的個人隱私進行非公開審理,這也是為了你們好。”


    李晨聞言後忍不住嘴角微抽…


    為我們好?


    好家夥。


    那按照你的意思,我們還得謝謝你啊?


    “審判長,我在打斷一下。”


    等他說完第二點後李晨又舉手示意:“您說的為我們好,這句話我實在是在難以理解。


    在案件開庭前,我想我的當事人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複。


    他們想要公開網絡審理本案,有三點。


    第一,他們不相信自己的兒子卻是強奸了對方。


    第二,他們在前期在網上發表了很多不利於女方的言論,隻有公開審理,讓大家看清楚了是非黑白,才能正確引導那些網友。


    我想我的委托人也明確的表示自己願意背負強奸犯家屬的罪名。


    第三點,也是考慮到了對審判院公平審理本案所帶來的壓力的道歉。


    他們不懂法律,在沒有審判前就在網上發表有利於自己的言論,給審判院等執法單位帶了巨大的輿論壓力,他們也是很愧疚。


    也就抱著這樣的心態,他們申請了公開網絡庭審本案,就是要還自己又或者是是對方一個清白。


    我個人認為,公開網絡庭審,對於審判院以及尊敬的審判長、公訴方地檢署的公訴人員,又或者是報案機關的武協人員都是有好處的。


    公訴人員指控張勇強奸,開啟網絡庭審讓網友們看到張勇的強奸事實。


    隻有看到了,他們才不會胡思亂想,輿論也就自然的不攻自破。


    相反,不公開審理,隻會讓網友們更加懷疑案件的真實性,這對社會的正常秩序也是不利的。”


    審判的主審法官聞言忍不住嘴角微抽。


    好家夥!


    按照你這麽說,我們還得謝謝你們咯?


    他真的是想讓李晨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讓他來敲這個錘子。


    這還真是不在其位,不知道自己有多難啊…


    我真該死,差點又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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