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五月三號,也是到了張學舟案件開庭的時候。


    今天,張學舟的養親爺爺奶奶起的很早。


    不…


    更準確的是他們一夜未眠。


    對於今天,他們可是盼了很久…


    第一場庭審的時間是九點鍾開始,八點鍾他們一家就從家裏出發趕往縣城。


    按照正常的流程,非公開案件,他們是無權參加庭審的。


    也是李晨和審判院那邊溝通過了,他們才獲取了參加庭審的資格。


    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庭審的內容需要保密,不得私自傳播…


    八點二十,李晨也從當地的酒店出發前往審判院。


    對於這次庭審,對方沒有請律師,也沒有答辯狀,需要在當庭做答辯。


    李晨也不喜歡那種固定的模式。


    就像是事前安排好的彩排,大家都按照自己的草稿去爭辯,沒有意思。


    有了係統的加持,李晨也早已經把可能出現的結果都推演過許多遍,根本不可能出錯…


    八點半,李晨抵達審判院附近,將車子停在了審判院對麵的車位後拿著自己的相關證件就往對麵走。


    來到審判院門口,看到張學舟的養親,李晨便開口詢問:“東西都準備好了吧?”


    幾天前,他們打電話詢問過李晨,問他們參加庭審都需要帶什麽東西。


    而李晨則是告訴他們,帶上自己的有效證件和審判院的傳票就行…


    “都帶了。”


    張學舟的舅媽聞言便開口回答,並拿出審判院的開庭通知單。


    “那進去吧。”


    說完話,李晨便扭頭往裏走,張學舟的養親屬則是緊跟其後。


    一幫人通過安檢門進去審判院內部,張學舟的舅媽在之前就詢問過李晨一些庭審的東西,這次也就沒有說話。


    這次開庭是在二十一審判室,走的簡易程序。


    八點五十分,二十一審判室的房門被打開,李晨率先走了進去。


    來到訴訟代理人的位置坐下,開始整理自己說要起訴的內容。


    張學舟的舅媽作為起訴人坐在了李晨的旁邊,張學舟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等人則是坐在了聽審席上。


    看著對麵被告人,張學舟的舅媽等親屬內心還是有些激動。


    就是這個人,將自己的孫兒推向了無盡的深淵…


    時間來到八點五十八分,書記員宣讀完庭審記錄後,主法官邁步走向審判現場。


    這次庭審的法官並不是那個薑法官,而是一位主管民事庭的領導擔任審判長…


    對於這次庭審,由於是第一次審理這樣的案件,審判院十分的重視,派出了三位法官一同審理案件。


    “現在開始被告人姓名。”


    審判長敲響法槌,開始核實被告人姓名。


    “姓名:王飛,鬥音賬號新聞哥家住xx…身份證號碼,對吧?”


    “是…”


    新聞哥坐在被告席上,十分淡定的回答主審法官的問話。


    一套流程走完,李晨也開始宣讀自己的起訴書:


    “起訴狀:


    尊敬的審判院……


    由於王飛(鬥音賬號昵稱新聞哥)的不當言論和引導,導致我方受害人張學舟被網暴,受到十分嚴重的精神壓力而自殺身亡,現要求如下:


    第一,要求原告發表聲明,承認是自己的言行導致張學舟自殺,為張學舟道歉。


    第二,作為受害人家屬,我方要求原告人賠償精神損失費、孩子的喪葬費等各項費用綜合三十二萬七千六百元。


    第三,由於原告本身的行為是故意造謠誹謗,且他本身的公眾賬號又有眾多的粉絲,傳播量巨大,影響惡劣,理應交由武協機關追究其主要的刑事責任。”


    坐在對麵的被告人新聞哥聽到這裏臉都黑了下去。


    原本他以為這件官司很簡單。


    民事訴訟嘛,自己也隻是說了幾句話,輸了最多也就跟他們道個歉認個錯也就完了。


    可是他沒想到,對方的目的不僅是要他道歉,還想讓他賠錢加坐牢!


    另一邊,李晨還在宣讀自己的起訴書,內容則是自己這邊的證據。


    所有的視頻加聊天內容共計四十多份,這還不包括對方聊天群的內容。


    當然了…


    李晨也不知道對方還在聊天群裏發有誘導性的言論。


    如果要是知道,這場官司閉著眼都能打贏。


    他隻知道對方建了個群…


    因為目前所掌握的證據對於民事起訴而言也已經夠用了。


    至於對方建了個什麽樣的群,又發表了什麽內容,會有武協機關親自過問的…


    畢竟…


    在沒開庭前,李晨就和審判院反應過這樣的問題了。


    他也相信,警方的車應該就在審判院外等候了…


    隻要庭審結束,他就會被帶走進行調查,相接的十分完美…


    聽完李晨的發言,審判長目光望向被告席上的“新聞哥”王飛:“被告人,關於原告的起訴事項,你有什麽要說的麽?”


    “有。”


    王飛一聽到對方問向自己,立刻按下自己麵前的話筒:


    “對於原告方的指控,我不承認,並有以下幾點辯訴意見:


    第一,關於張學舟的案件,我隻是在網上談了一下自己對問題的看法,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


    而在張學舟自殺前,我也曾發表過言論,告訴張學舟,如果他認為我說的有問題,可以拿出證據反駁我,他的證據如果證明了我說的都是假話,我可以在發表視頻為他道歉。


    第二,關於對方指控我所謂造謠的問題,隻是對方在誣告我。


    我在張學舟尋親的問題中,隻是發視頻闡述了我認定的事實。


    說張學舟拋棄他的養父母,逼他的親生父母買房子隻是通過一些線索得出來的結論,並不是我在信口雌黃,而是這些東西都是真實存在的。


    張學舟在上學時,就不斷的轉學,而原因則是被其他人估計。


    我根據這些情況,得出他的人品不行的結論,有理有據。


    假如張學舟真的如同他養父母說的那樣好,那其他人又怎麽可能會排擠他,學生的家長也不讓自己的孩子和他一起玩,就連學校的老師都在排斥他,這還不足以說明他本身就有問題麽?”


    坐在原告席上的李晨聞言一臉平靜的看著他。


    嗯…


    對方的言論偏向於第一種啊…


    綜合張學舟以前的“表現”,拚命往他身上甩鍋。


    先把他這個人否定了,接下來的話才能往下說。


    受害者有罪論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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