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九點鍾,李晨在劉懷安的接引下來到一審審判院。


    通過安檢門進入審判院,李晨和劉懷安一同進入立案大廳。


    劉懷安的案件一審主法官名叫王亞輝,昨天已經在電話溝通約定好了。


    至於約定的理由嘛…


    他們要上訴。


    對於這個案件,王亞輝本人也是頭疼不已。


    但凡涉及到地方的行政訴訟,就沒有一個是好判的。


    訴訟人真沒有遇到事也不可能起訴當某單位,既然起訴了那就代表著他們有充分的證據和把握。


    也正是因為這樣,他才會在了解整體案件並開庭後判另一方敗訴。


    因為他們在這件案子中是的確有問題的。


    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作為被起訴方的一方竟然不服從判決並申請上訴。


    真是離譜!


    整體案件中,你們是負責人,又是因為你們自己工作的失誤才導致現在的結果,你們有什麽好上訴的?


    現在的事情最好就是大事化小,真把事情鬧大了能有伱們的好麽?


    講明利害,好不容易說服了鎮政府的人員,起訴人那邊又要上訴,原因也是不服從一審的判決。


    麻了……


    毀滅吧!!


    九點二十分,王亞輝與李晨等人一坐在調解室。


    抬起頭來與對方對視,王亞輝口問道:“上訴書帶來了麽?”


    “帶了。”


    李晨聞言後從自己的筆記本中掏出自己上訴書,上麵描述的非常清楚。


    這是他在審判院網站摘抄的部分內容…


    王亞輝拿起李晨的上訴書仔細查看。


    整個部分分為兩個內容:


    第一是責任問題。


    在劉懷安回鄉投資前,曾在外地有著相對穩定的生產鏈,每個月能賺個幾百萬左右。


    如果不是某單位的管理人員親自邀請,他也不會回鄉建廠。


    而劉懷安回鄉建廠後某單位在一開始也是十分的熱情,不僅為他們提供一些列的優惠措施,還為他們跑各種建廠的手續。


    既然廠房是某單位的引進,那他們就應該對劉懷安的工廠負責,而不是一句話劉懷安的工廠就得拆遷。


    第二點,某單位是過錯方。


    在工廠正式建廠前,某單位並沒有向上一級匯報自己的建設規劃,想要用先斬後奏的形式推動自己的規劃,這也是導致本案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一點則是某單位存在著嚴重的弄虛作假行為。


    明明土地的用途是建設微型企業園,該單位卻在上級的匯報中用途為種植,劉懷安的占實際麵積是在8.8畝,文件中卻成了88畝,是實際占地麵積的近十倍。


    綜合以上兩點,劉懷安的工廠之所以成為違規建築是某單位一手造成的,也應該對劉懷安給予相對應的賠償。


    王亞輝將上述書放到自己麵前的桌子上與李晨對視:“你這個上述意見和我院當時審理的概念差不多。


    某單位是過錯方,正是因為這樣,我院才會認為他們的強拆行為是違規的。”


    “既然咱們審判院這邊也同樣認定某單位是過錯方,為什麽在一審結果告知書上並沒有提到任何的賠償呢?”


    李晨聞言開口反問,王亞輝開口說道:“賠償什麽?


    工廠是單位負責建設的,裏麵呢也隻是有劉懷安的生產設備和其他個人物品。


    而在拆遷之前,某單位早就通知過對方,是他們沒有過去認領。


    至於後來的拍賣和得到的錢,也是用於還其他人的債務。”


    “王法官,我想你搞錯案件的主次關係了。”


    李晨聞言神情嚴肅的開口說道:“該廠房是某單位一手引進過來的企業,更是該單位一手包辦的,所以廠房以及建築的本身並不是違章建築。


    之所以成為違章建築,就是該單位和上一級之間無效溝通的結果,過錯方是在某單位而不是我的當事人。


    既然問題出在某單位,那他們就應該為後續的事情負責到底。


    廠房違規需要拆遷,新的工廠要建在哪裏,這些都是某單位義務工作的範圍之內。


    總不能說因為某單位一句話,我房就應該無條件配合,這不是開玩笑麽?”


    引進工廠的時候你們又是優惠又是一手包辦的,現在出現問題了一拍拍手裝作與你無瓜的姿態。


    哪有這麽辦事的?


    哦…


    人家工廠普通員工的工資你們想辦法,輪到老板這邊就不管不問了。


    人家工廠老板真就該死還是怎麽滴?


    “行吧…”


    王亞輝聞言點了點頭:“你們的上訴書我會如實反映給上級審判院的,就先這樣吧…”


    此時的王亞輝也是不想在管這檔子破事了。


    誰愛上訴誰去上訴吧,反正這事也和他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和劉懷安一同走出審判院。


    走出審判院,劉懷安便是開口詢問道:“李律師,我們這個事上訴有用麽?”


    “這個說不準…”


    並不是所有的案件上訴都會得到自認為公平的結果,如何判決還是要看接手案件的主法官。


    如果人家是一個負責任的法官,那他就會根據事實做出一個相對合理的判決。


    可要是人家不那麽較真,想法比較多,那就有可能會維持原判。


    想的再多一點,就可能改判成某單位勝訴。


    二審和一審是一樣的,不可控的因素特別多,尤其是劉懷安的案件又涉及到了特殊單位,李晨也不敢打包票。


    試試看唄。


    如果二審改判或者和一審的態度一樣,那就證明裏麵還有其他的東西。


    如果真是這樣,那可就有意思了…


    其實李晨也搞不懂某個單位為什麽要搞這一手。


    現在這個事情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真就不怕影響別人過來投資麽?


    你一個對本鄉企業都敢這麽做的單位,外地人還能有好?


    當然了,也不一定外地企業就會收到不公平的待遇。


    畢竟,這件問題的真正原因是下級個人造成的,或許上級出麵招商引資的情況就能好一點。


    案件進入上述流程,現在他們隻有等待二審的通知。


    根據情況再見招拆招吧。


    李晨有預感,這件案子如果按照普通流程是無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告別劉懷安,李晨也乘坐當天的飛機返回魔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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