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說的沒錯,未經他人允許上傳視頻是很有可能構成侵犯個人隱私權的,輕者賠償,嚴重的話還得坐牢…”


    “好像隻有武協部門才有權發布視頻,而且發布視頻的時候還會給人家打碼…”


    “我突然明白之前刷視頻的時候會刷到xxx了,原來是這個樣子。”


    講完案件的李晨解除了直播間的禁言,網友們也圍繞著李晨的話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有的人認為對於一些沒有道德的人就應該曝光出來讓大家瞧一瞧,有的人則是結合李晨的觀點做出總結。


    “事情就是這麽個事,隱私權所指的是每一個自然人,但凡是自然人,都享有隱私權。”


    李晨再次開口解釋:“所以我說這位網友的操作是很有會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影響。


    這個做法我能理解,但不支持大家學習哈。


    當大家遇到侵害自己合法權利的事,還是要通過合法的途徑去解決才是上上策。”


    李晨看到有一名網友一直刷禮物,網名是:李律師,請連我。


    知道他遇到了事的李晨繼續開始自己的連麥環節:“好了,關於這個話題我們就暫時先聊到這裏,讓我們連接下一位有問題的網友…”


    李晨點接那名網友的頭像後開始連麥。


    “李律師,你好。”


    “嗯,你好。”


    李晨神情嚴肅的開口詢問:“咱們這邊是遇到什麽問題了麽?”


    “是的,李律師。”


    連麥成功的網友開始談起了自己的故事。


    他是一名公司的職員,平日裏在公司的表現中規中矩,不突出也沒有犯過錯。


    就在前兩天,他們公司突然開始裁員了,而他也在這次的裁員名單之中。


    收到通知後的網友一開始也沒有什麽不妥。


    公司的收益不好才會裁員他也可以理解,而他不理解的是你裁員竟然連我上個月的工資也不發了。


    知道後的網友也是帶著自己的疑惑去尋找公司的高管進行詢問,卻沒想到人家壓根就不想給他。


    而這名網友也是有些不高興。


    我不想著問伱們要我被裁員的工資,可你們不能連本應該支付給我的工資也不給啊!


    爭論的過程中,他就提出要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而那名高管在聽他說完之後也是不甘示弱的回懟了過去:


    你去告吧,勞動仲裁也好起訴他們也罷,他們都能夠接受。


    他們可以陪著自己耗下去慢慢玩,人家有班上,一點都影響不到人家。


    而他呢,這個月沒錢房貸都還不上。


    他已經三十多了,在問家裏要錢也不太合適,也張不開嘴。


    “我跟他說你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他竟然告訴我他們就是違法了,見我拍視頻他就直接威脅我,說我隻要敢把視頻發到網上,他就保證讓我在兩年半之內找不到工作。”


    說到這裏,男網友的語氣之中充滿了無奈:“我本來是想要發網上曝光他們的,因為這幾天也一直在和前公司溝通,他們也不願意搭理我。


    我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在網上發視頻可能違法,不發視頻我就沒錢去還房貸,老婆和孩子也需要我來養活。


    李律師,你說就我這種情況到底該怎麽辦呢?”


    男網友的問題直接給李晨幹沉默了。


    有句話怎麽說來著?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有文化的流氓也不可怕,就怕這叼毛不僅有文化還他喵的懂法律!


    我知道我的行為是違法的,可你又能把我怎麽樣呢?


    勞動仲裁、起訴?


    對方既然敢這麽和對你話那就說明他們有相對應的措施!


    一個視頻能證明什麽?


    你拿出來人家可以說你在斷章取義,是你在故意鬧事,隻保存了對你有利的片段。


    勞動仲裁也好,審判院起訴也罷,人家能拖得起,你自己能耽誤的起麽?


    哪怕是最後贏了官司又能怎麽樣?


    人家隨便找個理由就把你給打發了。


    公司現在很不景氣,沒錢給你發工資行不行?


    工資發給其他人了,你還得在等一等行不行?


    我沒說不給你但就是不給你,你能耗的起麽?


    一年、兩年…


    你能等的起麽?


    最重要的一點,他們還可以汙蔑你!


    把所有的責任推到你身上,別的公司如果知道你是這樣的人他們還敢不敢用你?


    “你這種情況可以找一名專業的律師,然後把你的視頻交給他,讓他代替你去勞動仲裁。


    因為從你的口子得知,那名所謂的高管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請律師得花不少錢吧?”


    “勞動仲裁律師費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


    “那我能先讓他們給我打官司,等打贏了官司之後在支付給他們律師費麽?”


    “如果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是不能的。”


    李晨聞言搖了搖頭開口說道:“風險代理的收費比例通常在10%到30%之間,具體比例由雙方協商確定。


    而有些特定類型的案件是不允許采用風險代理方式的,這些包括但不限於:


    婚姻繼承案件、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金的;


    刑事訴訟案件;


    行政訴訟案件;


    國家賠償案件;


    群體性訴訟。


    勞動仲裁也在其中,到具體的情況還要看你找的那名律師的個人意願。”


    也有律師為了揚名去免費接一些情況特殊的案子。


    打贏了大肆宣傳,打輸了也無所謂,反正他也沒有問對方要律師費…


    “你這個案子比較簡單,所思考的重點是如何縮短案件流程的問題。


    就像你和我說的那樣,你現在等著你前任的公司還房貸,家裏呢也老婆和孩子需要養活,在和律師建立的正式委托之前把你的情況和你要找的律師說一下,待對方同意後在和他建立的正式關係。”


    “李律師,能找你做我的律師麽?”


    男網友聞言開口詢問,李晨則是點了點頭說道:“當然可以,你後台私信我吧,等我下播了之後會聯係你的。”


    溝通完的李晨斷開連麥,準備連接下一位有問題的網友…


    頭皮發麻,我得好好想想如何能在不被屏蔽的情況下填好上一個坑。


    感謝投月票和推薦的大佬,拜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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