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新書,求收藏,求推薦
李世玉的一切李父都看在眼裏,真有一種兒子已經長大了的錯覺,同時也有一些失落,他知道如果自己來,肯定是和大背頭講道理,就算最後能夠解決,效果也沒有這麽好。
“謝謝各位叔叔,晚上就別回去了,一起吃個宵夜。”等大背頭出去了,李世玉對大夥說道。
“謝什麽咯,都是應該做到。”
“不用不用。”
“下午還要出工,就不吃了。”
大家紛紛表示拒絕,李世玉也沒強求,一人拿了一包好日子,眾人也就接了。
大背頭回去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看醫生,而是找到了律師,他一定要搞清楚到底那個小鬼說的是不是真的。
這個律師一直以來都在幫他處理一些事情,比如打了人,找人頂罪什麽的,以前經常做,隻要不是太過火,夠不上輕傷的,隨便坐過幾天就解決了。這2年沒什麽人搶生意了,這種事情也沒怎麽做了。
“郝律師,情況就是這樣,他說的這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不是真的?”
“牛老板,根據你說的這個情況,當時幸虧你沒有動手,要不然隻要不是其他人打死你的,你還真就沒辦法說去。”
牛老板大吃一驚:“這麽厲害?”
“就是這麽厲害,別看他們人多,但是隻要你們動手,那他們就是自衛,而且那個小孩才10歲,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由政府收容教養。
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在適用上應注意:明確規定隻有上述罪行,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被脅迫參與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屬於犯罪預備、中止、未遂,情節一般的,可以免除處罰或者不認為是犯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欺小淩弱,強行索要財物的,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不認為是犯罪;《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必要時,也可由政府收容教養。”這裏的收容教養,是指行為已構成了犯罪,但是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如果無家可歸或者家庭確實無法管教的由政府對他們進行集中管理和教育,以防止他們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郝律師看了看臉都嚇了的牛老板,繼續說道:“像你說的這個小孩,才10歲,也就是說,他什麽事都沒有,你死了也就白死了。”
最後,郝律師又送了牛老板一句:“知道在現在的公安有2種人他們都不敢染,一個就是七老八十的老人,一個就是這未成年人了。”
牛老板暗自慶幸:還好這些年自己脾氣改了很多,當時就服了軟,不然還真就吃虧了。
牛老板的這個小插曲就這樣結束了,李老師租賃店順順利利的進行著,再也沒有出現什麽問題。
後院快要滿了,李父不得不去找跑銷售,主要是那些相關的工廠,像鋼鐵廠,造紙廠,玻璃廠,和塑料廠。事情倒是不複雜,隻是需要些時間。
還是李母負責到工地上麵收廢鐵,李世玉看家。
“劉叔叔,今天不上班嗎?”上午時分,天氣還不是很熱,工人一般都趕著做事,到中午天氣熱了,就休息,傍晚再做。所以李世玉看到劉豐過來有點奇怪。
“你爸媽呢?”劉豐沒看到李父。
“他們都出去了,有什麽事和我說也是一樣的。”李世玉不是吹牛,經過半年的努力表現,現在一般的事情李父李母都放心讓自己處理了。
“你做得了主?”劉豐表示懷疑:“這可是大生意。”
聽到有大生意,李世玉來勁了:“什麽大生意?說來聽聽,我做不了主的話也可以告訴我爸,這也是一樣的。”
“現在我們工地上鋼筋供應比較的緊張,我看你們倉庫裏麵的廢鐵有很多都是我們工地上麵用的鋼筋,我就和老板說了,他想問下看你們怎麽賣,準備全部買下來。”
“謝謝劉叔,這些鋼筋不會短吧,我看工地上的鋼筋都好長的。”這其中劉豐肯定是出了力的,李世玉先表示感謝,然後問道。
“短的有短的用處,像箍筋,用短的沒什麽問題,這些說多了你也不懂,反正不能用老板是不會買的。”
“不知道你們老板準備什麽樣的價格收?”隻要價格好,有什麽不能談的。
“按照現在鋼筋的價格給你,2200一噸!”劉豐也不知道老板怎麽想的,一些廢鋼筋,出到了正品鋼筋的價格。
“咦,怎麽會給這麽高的價格?”這真是太奇怪了,不過李世玉也沒什麽好擔心的,反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價格高還不好啊,做廢鐵賣和做鋼筋賣,那是完全不同的價格了。”
“那是,劉叔說得對,我答應了,你看什麽時候讓人過來挑?”
“我回去問下老板看,應該很快的,你不用和你爸媽商量一下?”劉豐還是問了一句。
“這點小事情,我就做主了。”李世玉拍胸脯保證。
劉豐收到準信,回去匯報,很快就回話,下午就派人過來。
中午李母回家吃飯,李世玉把這個事說了一下。
李母毫不驚訝:“我也聽說了,現在很多工地都缺鋼筋,廣洲這邊的鋼鐵廠生產不過來,現在都要到外地拿貨,光是運費都要幾十塊一噸,還不一定能夠準時到達,萬一耽誤一天,工人的工資又是幾千上萬。”
沒想到李母還有這樣的見識,倒是讓李世玉刮目相看了。
聽李母這麽一分析,李世玉覺得這個鋼筋賣便宜了,就算加個100塊一噸,肯定也會要的。隻是已經答應了,也不好反悔,做生意還是要誠信為本。
李世玉的一切李父都看在眼裏,真有一種兒子已經長大了的錯覺,同時也有一些失落,他知道如果自己來,肯定是和大背頭講道理,就算最後能夠解決,效果也沒有這麽好。
“謝謝各位叔叔,晚上就別回去了,一起吃個宵夜。”等大背頭出去了,李世玉對大夥說道。
“謝什麽咯,都是應該做到。”
“不用不用。”
“下午還要出工,就不吃了。”
大家紛紛表示拒絕,李世玉也沒強求,一人拿了一包好日子,眾人也就接了。
大背頭回去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看醫生,而是找到了律師,他一定要搞清楚到底那個小鬼說的是不是真的。
這個律師一直以來都在幫他處理一些事情,比如打了人,找人頂罪什麽的,以前經常做,隻要不是太過火,夠不上輕傷的,隨便坐過幾天就解決了。這2年沒什麽人搶生意了,這種事情也沒怎麽做了。
“郝律師,情況就是這樣,他說的這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不是真的?”
“牛老板,根據你說的這個情況,當時幸虧你沒有動手,要不然隻要不是其他人打死你的,你還真就沒辦法說去。”
牛老板大吃一驚:“這麽厲害?”
“就是這麽厲害,別看他們人多,但是隻要你們動手,那他們就是自衛,而且那個小孩才10歲,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由政府收容教養。
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在適用上應注意:明確規定隻有上述罪行,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被脅迫參與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屬於犯罪預備、中止、未遂,情節一般的,可以免除處罰或者不認為是犯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欺小淩弱,強行索要財物的,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不認為是犯罪;《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必要時,也可由政府收容教養。”這裏的收容教養,是指行為已構成了犯罪,但是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如果無家可歸或者家庭確實無法管教的由政府對他們進行集中管理和教育,以防止他們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郝律師看了看臉都嚇了的牛老板,繼續說道:“像你說的這個小孩,才10歲,也就是說,他什麽事都沒有,你死了也就白死了。”
最後,郝律師又送了牛老板一句:“知道在現在的公安有2種人他們都不敢染,一個就是七老八十的老人,一個就是這未成年人了。”
牛老板暗自慶幸:還好這些年自己脾氣改了很多,當時就服了軟,不然還真就吃虧了。
牛老板的這個小插曲就這樣結束了,李老師租賃店順順利利的進行著,再也沒有出現什麽問題。
後院快要滿了,李父不得不去找跑銷售,主要是那些相關的工廠,像鋼鐵廠,造紙廠,玻璃廠,和塑料廠。事情倒是不複雜,隻是需要些時間。
還是李母負責到工地上麵收廢鐵,李世玉看家。
“劉叔叔,今天不上班嗎?”上午時分,天氣還不是很熱,工人一般都趕著做事,到中午天氣熱了,就休息,傍晚再做。所以李世玉看到劉豐過來有點奇怪。
“你爸媽呢?”劉豐沒看到李父。
“他們都出去了,有什麽事和我說也是一樣的。”李世玉不是吹牛,經過半年的努力表現,現在一般的事情李父李母都放心讓自己處理了。
“你做得了主?”劉豐表示懷疑:“這可是大生意。”
聽到有大生意,李世玉來勁了:“什麽大生意?說來聽聽,我做不了主的話也可以告訴我爸,這也是一樣的。”
“現在我們工地上鋼筋供應比較的緊張,我看你們倉庫裏麵的廢鐵有很多都是我們工地上麵用的鋼筋,我就和老板說了,他想問下看你們怎麽賣,準備全部買下來。”
“謝謝劉叔,這些鋼筋不會短吧,我看工地上的鋼筋都好長的。”這其中劉豐肯定是出了力的,李世玉先表示感謝,然後問道。
“短的有短的用處,像箍筋,用短的沒什麽問題,這些說多了你也不懂,反正不能用老板是不會買的。”
“不知道你們老板準備什麽樣的價格收?”隻要價格好,有什麽不能談的。
“按照現在鋼筋的價格給你,2200一噸!”劉豐也不知道老板怎麽想的,一些廢鋼筋,出到了正品鋼筋的價格。
“咦,怎麽會給這麽高的價格?”這真是太奇怪了,不過李世玉也沒什麽好擔心的,反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價格高還不好啊,做廢鐵賣和做鋼筋賣,那是完全不同的價格了。”
“那是,劉叔說得對,我答應了,你看什麽時候讓人過來挑?”
“我回去問下老板看,應該很快的,你不用和你爸媽商量一下?”劉豐還是問了一句。
“這點小事情,我就做主了。”李世玉拍胸脯保證。
劉豐收到準信,回去匯報,很快就回話,下午就派人過來。
中午李母回家吃飯,李世玉把這個事說了一下。
李母毫不驚訝:“我也聽說了,現在很多工地都缺鋼筋,廣洲這邊的鋼鐵廠生產不過來,現在都要到外地拿貨,光是運費都要幾十塊一噸,還不一定能夠準時到達,萬一耽誤一天,工人的工資又是幾千上萬。”
沒想到李母還有這樣的見識,倒是讓李世玉刮目相看了。
聽李母這麽一分析,李世玉覺得這個鋼筋賣便宜了,就算加個100塊一噸,肯定也會要的。隻是已經答應了,也不好反悔,做生意還是要誠信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