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又一次的敗訴…
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 作者:別動我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三點,廖某和張雪的真正關係。
關於這一點呢,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李晨抬起頭來與審判長對視:“尊敬的審判長,我想作為原告方,我們已經提交了他們出軌的證據。
在照片和視頻中,張雪和廖某的舉止親密,已經超脫了傳統意義上的親屬關係。
而現在我方作為原告已經拿出證據,懷疑他們兩的關係實為情人關係,那麽作為被告方的張雪以及律師,也應該拿出相對應的證據來證明兩人之間的清白才對。”
“第四點,關於婚姻法對出軌的認定。
作為一名律師,我很認同對方律師的話。
作賊捉髒、捉奸捉雙。
對方的話我是這麽理解的:
你說我出軌,除非你把我捉奸在床,否則我就有理由否認自己的出軌行為。
而捉奸在床,本身又涉及到了個人的隱私權。
換句話來講,要是我的當事人真的被告給捉奸在床了,她會不會又說我的當事人在侵犯她的隱私呢?
眾所周知,捉奸證據隻有留下證據,才能算的上實錘。
而證據無法就包括人證、物證。
那人證和物證很有可能會引發新的犯罪種類。
為了拍照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
找幾個人一塊捉奸又涉及到了非法拘禁?
當事人在現場惱羞成怒動了手,又觸犯到了刑法被刑事處罰?
這些都是有可能會引發的後果,也是婚姻法與刑法之間就存在的矛盾情況。
那麽作為婚姻中的無錯方,明明拍到了對方與他人過度親密的照片和視頻,卻不能夠被當成出軌的依據,那麽到底什麽樣的情況才能被認定為出軌,取證的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類似的幹爹稱呼一旦被認可,所帶來的後果會非常的可怕。
因為這就是別人光明正大出軌的理由,他們可以盯著幹親屬的關係在太陽底下為所欲為。”
出軌大多數都是偷偷摸摸的,他們也會擔心和害怕。
之所以出軌,還是因為取證難,代價小。
出軌又不觸犯刑罰,因為他就是兩廂情願的問題。
而且出軌也不怎麽會太影響財產分割…
沒有了代價,結婚的雙方才會無所顧忌。
到最後,也不過是無過錯方一人承受而已…
還有一點有些太低俗,李晨沒有去提。
你說你沒有出軌,那你又是怎麽成一個女生變成女人的呢?
自學成才?
自己把自己變成女人了??
這多多少少有點不太可能哈…
“關於原告方的舉證,被告方還有沒有什麽想要說的?”
聽完李晨的發言,朱法官看向旁邊的被告席。
接著張雪就開始了自己的自辯,堅決否認自己的出軌事實,並沒有相對應的證據進行反駁。
開玩笑…
本來就是情人關係,這幾年也是打過兩次胎,收了人家不少的東西,該如何反駁呢?
這也是她不願意和葉俊生婚前體檢的真正原因。
雖然問過不能檢查出來做過人流,但是害怕啊…
萬一查出來了呢??
朱法官聽完被告方的辯論後也是選擇短暫的休息半小時。
離開審判席,朱法官回到自己的辦公室。
“老朱,你那個官司判完了?”
回到辦公室,便有法官詢問起他案件的情況。
原告律師可是李晨啊…
他們也比較關心案子最後的進展…
“還沒有呢。”
朱法官坐在電腦前查看案例,他想看一下有沒有關於幹親屬被當成的出軌對象的判決。
“那個叫李晨的不太好對付吧?”
另一名法官喝著茶水露出笑臉。
之前他可是見識過…
那是李晨作為審判院的輪流值班律師…
眾所周知,在審判院會有免費的律師,去給那些不請律師的刑事犯罪人員去辯護。
而李晨也是有幸被安排上了。
那是一個強幹罪的犯人,犯人也已經簽了認罪認罰,找他當律師也隻是有個程序而已。
可萬萬沒想到,那家夥他不按照劇本出牌,差點給強幹罪辯護成了無罪…
地檢署的人也被他懟的不敢在說話,生怕自己也成了貪汙犯…
“兩邊語言都挺犀利的。”
朱法官一邊查詢判決一邊回到:“被告律師說原告人是誣告,那就是被告人的幹爹而已,而原告律師說他們懷疑被告就是出軌了,並拿照片和視頻當做證據,要求對方拿出正對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我也懷疑他們就是出軌了,這不回來查查有沒有類似的判決。”
查了十幾分鍾,朱法官有些失望。
至少他們魔都,還沒有過把幹爹當成情人的判決…
有些頭疼…
這是明顯的證據不足啊…
重新回到審判庭內,朱法官一臉嚴肅。
坐在審判席上敲響法錘:“全體起立!”
“現在就張雪婚內出軌案做出如下審判:
被告人張雪…”
“對於原告的指控,本院一審認為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張雪出軌的事實……”
輸了??
聽到這句話時,葉俊生心裏咯噔一聲。
扭頭看向自己旁邊的李晨,一臉不敢相信。
李律師竟然輸了自己的官司?
“對於被告人張雪婚前故意隱瞞自己有過性行為的情況,由於原告方沒有提供相對應的證據,本院不予支持。
對於兩人的婚姻,本院判決離婚:
一,原住房………”
總得來算,公平分割,所有財內產一人一半…
因為兩人沒有孩子,所以沒有額外的贍養費用…
另一邊。
聽完張雪聽完判決後立刻表達了自己的意見:“我要上述!”
判案的朱法官一臉懵逼:“你要上述?”
“沒錯!”
張雪一副憤怒的表情:“離婚是他提的,我又沒有出軌,憑什麽把本屬於我的房子分給一半給他?”
“我不服,我要上述!”
朱法官有些無語,但沒有多說什麽…
“李律師,我們怎麽輸了呢?”
審判結束後,葉俊生跟在李晨的身後走出審判院。
幾人一走出審判院,他就忍不住上前發問。
“證據不全,沒有實質性的出軌證據,輸了不很正常麽?”
李晨開口反問他,葉俊生聞言後陷入了沉默。
是啊…
早知道當初信了自己朋友的話,也就沒有這檔子事了…
仔細想了想,這個案子現在還不能贏,要符合現實,慢慢來才對
(本章完)
關於這一點呢,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李晨抬起頭來與審判長對視:“尊敬的審判長,我想作為原告方,我們已經提交了他們出軌的證據。
在照片和視頻中,張雪和廖某的舉止親密,已經超脫了傳統意義上的親屬關係。
而現在我方作為原告已經拿出證據,懷疑他們兩的關係實為情人關係,那麽作為被告方的張雪以及律師,也應該拿出相對應的證據來證明兩人之間的清白才對。”
“第四點,關於婚姻法對出軌的認定。
作為一名律師,我很認同對方律師的話。
作賊捉髒、捉奸捉雙。
對方的話我是這麽理解的:
你說我出軌,除非你把我捉奸在床,否則我就有理由否認自己的出軌行為。
而捉奸在床,本身又涉及到了個人的隱私權。
換句話來講,要是我的當事人真的被告給捉奸在床了,她會不會又說我的當事人在侵犯她的隱私呢?
眾所周知,捉奸證據隻有留下證據,才能算的上實錘。
而證據無法就包括人證、物證。
那人證和物證很有可能會引發新的犯罪種類。
為了拍照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
找幾個人一塊捉奸又涉及到了非法拘禁?
當事人在現場惱羞成怒動了手,又觸犯到了刑法被刑事處罰?
這些都是有可能會引發的後果,也是婚姻法與刑法之間就存在的矛盾情況。
那麽作為婚姻中的無錯方,明明拍到了對方與他人過度親密的照片和視頻,卻不能夠被當成出軌的依據,那麽到底什麽樣的情況才能被認定為出軌,取證的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類似的幹爹稱呼一旦被認可,所帶來的後果會非常的可怕。
因為這就是別人光明正大出軌的理由,他們可以盯著幹親屬的關係在太陽底下為所欲為。”
出軌大多數都是偷偷摸摸的,他們也會擔心和害怕。
之所以出軌,還是因為取證難,代價小。
出軌又不觸犯刑罰,因為他就是兩廂情願的問題。
而且出軌也不怎麽會太影響財產分割…
沒有了代價,結婚的雙方才會無所顧忌。
到最後,也不過是無過錯方一人承受而已…
還有一點有些太低俗,李晨沒有去提。
你說你沒有出軌,那你又是怎麽成一個女生變成女人的呢?
自學成才?
自己把自己變成女人了??
這多多少少有點不太可能哈…
“關於原告方的舉證,被告方還有沒有什麽想要說的?”
聽完李晨的發言,朱法官看向旁邊的被告席。
接著張雪就開始了自己的自辯,堅決否認自己的出軌事實,並沒有相對應的證據進行反駁。
開玩笑…
本來就是情人關係,這幾年也是打過兩次胎,收了人家不少的東西,該如何反駁呢?
這也是她不願意和葉俊生婚前體檢的真正原因。
雖然問過不能檢查出來做過人流,但是害怕啊…
萬一查出來了呢??
朱法官聽完被告方的辯論後也是選擇短暫的休息半小時。
離開審判席,朱法官回到自己的辦公室。
“老朱,你那個官司判完了?”
回到辦公室,便有法官詢問起他案件的情況。
原告律師可是李晨啊…
他們也比較關心案子最後的進展…
“還沒有呢。”
朱法官坐在電腦前查看案例,他想看一下有沒有關於幹親屬被當成的出軌對象的判決。
“那個叫李晨的不太好對付吧?”
另一名法官喝著茶水露出笑臉。
之前他可是見識過…
那是李晨作為審判院的輪流值班律師…
眾所周知,在審判院會有免費的律師,去給那些不請律師的刑事犯罪人員去辯護。
而李晨也是有幸被安排上了。
那是一個強幹罪的犯人,犯人也已經簽了認罪認罰,找他當律師也隻是有個程序而已。
可萬萬沒想到,那家夥他不按照劇本出牌,差點給強幹罪辯護成了無罪…
地檢署的人也被他懟的不敢在說話,生怕自己也成了貪汙犯…
“兩邊語言都挺犀利的。”
朱法官一邊查詢判決一邊回到:“被告律師說原告人是誣告,那就是被告人的幹爹而已,而原告律師說他們懷疑被告就是出軌了,並拿照片和視頻當做證據,要求對方拿出正對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我也懷疑他們就是出軌了,這不回來查查有沒有類似的判決。”
查了十幾分鍾,朱法官有些失望。
至少他們魔都,還沒有過把幹爹當成情人的判決…
有些頭疼…
這是明顯的證據不足啊…
重新回到審判庭內,朱法官一臉嚴肅。
坐在審判席上敲響法錘:“全體起立!”
“現在就張雪婚內出軌案做出如下審判:
被告人張雪…”
“對於原告的指控,本院一審認為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張雪出軌的事實……”
輸了??
聽到這句話時,葉俊生心裏咯噔一聲。
扭頭看向自己旁邊的李晨,一臉不敢相信。
李律師竟然輸了自己的官司?
“對於被告人張雪婚前故意隱瞞自己有過性行為的情況,由於原告方沒有提供相對應的證據,本院不予支持。
對於兩人的婚姻,本院判決離婚:
一,原住房………”
總得來算,公平分割,所有財內產一人一半…
因為兩人沒有孩子,所以沒有額外的贍養費用…
另一邊。
聽完張雪聽完判決後立刻表達了自己的意見:“我要上述!”
判案的朱法官一臉懵逼:“你要上述?”
“沒錯!”
張雪一副憤怒的表情:“離婚是他提的,我又沒有出軌,憑什麽把本屬於我的房子分給一半給他?”
“我不服,我要上述!”
朱法官有些無語,但沒有多說什麽…
“李律師,我們怎麽輸了呢?”
審判結束後,葉俊生跟在李晨的身後走出審判院。
幾人一走出審判院,他就忍不住上前發問。
“證據不全,沒有實質性的出軌證據,輸了不很正常麽?”
李晨開口反問他,葉俊生聞言後陷入了沉默。
是啊…
早知道當初信了自己朋友的話,也就沒有這檔子事了…
仔細想了想,這個案子現在還不能贏,要符合現實,慢慢來才對
(本章完)